2031年9月,泉州湾的秋潮带着凉意退去,露出大片布满贝壳的滩涂。“海探七号”的考古队员在宋代古船遗址东侧的泥沙中,用探铲触到了一件坚硬的金属器物——清理掉表面的海泥后,一件青铜质地的圆筒状残件逐渐显露,内壁刻着细密的螺旋状刻度,底部留有直径约1厘米的漏沙孔,旁边还散落着三块带炭痕的香木,其中一块香木上隐约可见“永乐十九年”的刻字。
程远蹲在滩涂上,双手捧着残件,指尖抚过内壁的刻度,突然想起资料中《中山传信录》“今西洋舶用玻璃漏定更,细口大腹玻璃瓶两枚,一枚盛沙满之,两口上下对合,通一线以过沙”的记载。“这会不会是郑和船队使用的‘漏沙更’?”他立刻让队员将残件小心装入恒温箱,带回实验室检测。
郑海峰的团队用高分辨率X光扫描残件,发现内壁刻度旁的细微刻字——“一更二点半”,这与《顺风相送》中“每一更二点半约有一站,每站者计六十里”的记载完全对应。“碳十四检测显示,残件的年代是1421±3年,正好是郑和第六次下西洋期间,香木的年代与残件一致,应该是配套使用的计时工具。”郑海峰指着扫描图上的刻度,“但这里有个矛盾:如果‘更’是计时单位,按《筹海图编》‘一昼夜分为十更’计算,一更约2.4小时,可我们测算残件的漏沙量,满瓶沙漏完仅需1.5小时,根本达不到2.4小时,更无法对应‘二点半’的刻度。”
这个矛盾让整个考古队陷入困惑。程远把资料铺满实验室的长桌,反复比对不同文献的记载:《虔台倭纂》说“针舱内燃长明灯,不分昼夜。夜五更,昼五更,故舡行十二时辰为十更”,明确“更”是计时单位;《水师杂记》却强调“夫所谓更数者,洋船设一漏以贮沙,沙随漏尽,旋更其沙,则为一更……一更约六十里”,将“更”定义为计程单位。“难道‘更’同时具备两种属性?”程远突然注意到资料中《筹海图编》的补充记载——“以木片投海中,人从船面行,验风迅缓,定更多寡,可知船至某山洋界”,“或许我们一直搞错了逻辑顺序:‘更’的本质是计程单位,但需要通过计时工具校准航速,计时是手段,计程才是目的,两者是依存关系,不是对立关系。”
为验证这个猜想,程远让团队按照残件的形制,复刻了一套漏沙装置,又联系泉州古船研究所,找来了一艘与明代福船形制相似的1:10木船模型。在泉州湾的实验场,队员们模拟明代航行场景:将木片从船头丢下,同时启动漏沙装置;当木片随水流漂到船尾时,漏沙恰好漏完一半,对应残件刻度的“一点半”;若调整水流速度模拟顺风,木片提前抵达船尾,漏沙量则仅为“一点”;若模拟逆风,木片延迟抵达,漏沙量则达“二点”。“这就对了!”程远盯着实验数据,突然顿悟,“‘一更二点半’不是‘一更加二点半’,而是‘一更’的标准航速下,漏沙需要‘二点半’才能漏完,对应六十里里程——计时工具是用来校准航速的,最终目的是确定里程,所以‘更’的核心是计程,不是计时!”
可新的疑问很快冒出来:资料中《西洋番国志》明确记载“自南淳里(苏门答刺西)往锡兰山,好风十二日可至”,而《郑和航海图》标注这段航线为“七十五更”。若按每更六十里计算,七十五更就是四千五百里,按十二日航行时间折算,日均航速达三百七十五里,这远超明代帆船的实际航行速度(根据《岛夷志略》记载,明代帆船顺风顺流时日均航速约二百里,逆风时仅一百里左右)。“这里肯定有反转,”程远指着数据差异,“要么‘更’的实际里程不是六十里,要么《郑和航海图》的‘更数’记载有特殊含义,比如包含了中途停泊、调整航线的时间,或者‘更’的计算方式在不同海域有差异。”
南海的季风刚刚平息,“海探七号”驶向西沙群岛。根据资料中“郑和船队在西沙群岛设立航标,标注针路更数”的线索,考古队在甘泉岛西北侧的礁盘区,发现了一块半埋在珊瑚砂中的明代石碑——碑体高约1.2米,宽0.8米,用花岗岩制成,正面刻着“永乐二十年,舟师过此,用巽巳针,四更,船见七洲洋,打水六托”,背面则刻着更详细的注解:“木片投海,人走船尾,沙漏三刻,水程六十里”。
程远蹲在石碑前,手指反复摩挲背面的注解文字,突然意识到这是解开“更数里程矛盾”的关键。“之前我们假设‘更’是固定六十里,但石碑背面明确写着‘四更’对应的实际操作是‘木片投海,沙漏三刻,水程六十里’——这说明‘四更’的标准里程应该是二百四十里,可实际水程只有六十里,相当于每更仅十五里,这显然不符合常理,除非‘四更’是‘四次校准’的意思,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四单位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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