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雨急风骤,断枝枯叶落满院。
今晨,天气放晴,太阳斜斜的铺在墙上,路边的树枝上还留着昨夜的雨珠。
微风柔和中带着湿寒之气卷了起来,天空蓝的澄清,蓝的透明,这是一个十分美好的早上。
工南大学土木工程系教师职工房区,红砖院墙内。
夏巧西,倚着窗户望着自墙角伸进来的一丛竹枝发呆。
自她醒来就发现自己回到了下乡之前的日子。
如果没记错的话,父亲待会儿会来问他是否下定了决心。
果然,父亲的脚步声传了过来,随着父亲脚步停下来后,是父亲的问话。:
“巧西,你考虑好了吗”
夏巧西回头看去,父亲是带着一身湿气回来的,很显然,父亲刚去晨跑了。
她看到这般年轻鲜活的父亲,不由的鼻子有点儿酸,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是的,她重生了,重生到了她下乡的前一天。
1968年的12月7日农历十月十八(大雪)。
“爸,我报了名了,还是去吧。”
她爸这个时候还是工南大学土木工程系的党委书记,她还是那个高高在上的教授的女儿。
他父亲虽然身为教授,但是他从来都不替儿女做选择,他只提建议。
当教授的父亲有一个很好的习惯,就是每天早上都会去晨跑。
以前父亲晨跑回来的时候,她和母亲还有哥哥还才刚刚起床。
现在家里只有她和母亲,哥哥已经去了部队。
过了好一会儿,父亲才接下她刚才的话:
“那就去做准备吧,整理一下下乡要带的东西吧。”父亲的话语中带着几分无奈和愁绪。
夏巧西知道父亲是不希望自己下乡去的。
但是,她不去,怎么可能遇见魏建军呢?她的仇又找谁去报呢?难道真的就那样过去了?
不能,她咽不下这口气。
所以她必须下乡去,去那个水乡阮江市安县的远山村,只有在那里,他才能遇见同是知青的魏建军。
如果按照上一世的剧情发展,魏建军现在已经在阮江市的远山村了。
还有她的发小李长林,那个暗恋自己的学长,后来成为了这个省首富的男人,也会跟着自己一起下乡了。
李长林是工南大学李院长的儿子,因为和自己是一个院里长大的,所以自小一直就喜欢取笑自己。
她不知道,那是李长林喜欢自己的一种表达方式,取笑她只是想引起她的注意。
死要面子的李长林自始至终都没有对她说出喜欢两个字,后来还是他从哥哥嘴里才知道李长林喜欢自己。
只是,那时候,她已经是副市长夫人了。
一切都已经成了定数。
如果她没记错,自己算是最早一批下乡的知青了,后面会有更多的下乡知青。
这个时候的哥哥夏天已经在部队里面当了班长了。
记得上一世,她是高高兴兴的去整理自己的行李,高高兴兴的打包自己的衣服。
当时李长林来找她时还嘲笑她是刘姥姥进大观光园一样,说人家刘姥姥是第一回进城,李长林取笑她是第一回下农村。
她一边打包自己平日里穿的衣服,一边回忆着前世的事情。
毕竟过去了几十年了,很多事情难免回忆不起来。
当她手里拿着自己那件红色毛衣的时候,她突然想起来,李长林好像送过自己一条红色围巾。
那是在远山村的时候他送的,而自己好像是送了他一支钢笔。
那支钢笔,他一直随身携带着,到后来他成为了这个省城里最有钱的人后,依旧用着那支钢笔。
夏巧西愣住了,自己重活一世才想起来这些细节,这都是李长林对自己的一种执念呀。
其实自己对男女感情的事,一直比较保守,从来都没有主动去想过哪一个男孩子会喜欢自己。
看来自己是真的对李长林没有用心去观察过,以至于自己错过了一个这么优秀的男人。
如果错过了,自己过的幸福,尚且也说的过去。
但是,事实证明自己错过的是对自己真心真意的人,也证明了自己嫁错了人。
她想这一辈子一定要好好珍惜与李长林之前的感情。
想到这里,夏巧西停下手中的活。
将自己的存钱罐里面的钱都倒扣在了桌上。
存钱罐里是她平时从零花钱中省下来的地钱,一分、两分、五分,这些钱里面,最大的面值就是5分的了。
她拿开倒扣的存钱罐时,这些一分两分五分面值的钱币就哗啦啦的从存钱罐里涌了出来。
“叮当——”一声。
金属掉落在木桌上的声音。
夏巧西前面的桌上除了那些纸币,居然还有一枚戒指在桌上打着转转。
她伸出莲藕般的手,“怕”的一声,将那转动的戒指压在了手心。
手心再一翻转,那枚戒指已经稳稳的躺在了她的手掌心里。
细看之下,这是一枚金戒指,戒面是梅花形状,颜色有点旧了,没有新戒指金灿灿的光芒,戒指在她手心里的显得有点暗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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