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小羽是小康家庭,父母又有些见识,知道“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道理,攒劲供着儿子读书。
他们这种家庭,按道理是不会让自家孩子与林风这种混混交往的,免得带坏了自家小孩。
但有一次秦小羽被其他混混欺负时被林风看到,是林风拼死护住了他。
林风虽然被视作“无恶不作”,但心里仍有份纯朴的执念,认为秦小羽是他邻居,他就不能见死不救。
远亲不如近邻嘛!
从此秦家对林风另眼相看,偶尔会接济他一下。
秦小羽提出要跟林风到郊外采野菜,这把他难住了。
背篓里有赃物,多一人知道就多一分风险啊!
“都中午了,你不回去吃饭?”林风撇开话题,希望秦小羽改变主意。
“哎,好不容易放半天假,只要回去就会听双亲念叨,还不如跟你到郊外玩个半天!”秦小羽兴奋道。
“好吧!”林风见他欣喜的模样,竟不忍拒绝。
但答应后又有些后悔,也有些奇怪。
为什么答应他,这可不是自己做事的风格啊!
要知道,他上世曾是蓝星华夏国的兵王,性格坚毅稳重,做事滴水不漏。
不过,他很快找到了答案。
原主的执念影响了他,秦小羽是原主最要好的朋友,他是不会拒绝的。
但林风相信,随着自己与这具身体融洽度越来越高,自己的意识将会主导一切。
“走吧,咱们去人少的地方,那里野菜多!”他拍了拍秦小羽削瘦的肩膀笑道。
“好嘞,咱们去柳树溪吧,咱们可以到溪里抓虾蟹,再泡个澡!”秦小羽激动得俏脸变红。
夏秋天到外面泡野澡摸螃蟹,本就是少年人的大乐子。
柳树溪离县城也就四五里远近,秦小羽走得倒也轻快,反倒是林风气喘吁吁起来。
还是个街遛子,身体素质这么差!
林风吐槽着原主的身体,心里嫌弃起来。
其实也不能怪原主,被人敲了个脑震荡还没痊愈,这三天只啃了几个青梨子,哪里顶得住?
他感到饥肠辘辘,摸出前面秦小羽给他的半个面饼,几口塞进了口中咽下肚去,这才缓过劲来。
“终于到了,好清的水!”走在前面的秦小羽拍着沾在裤脚上的泥土草屑,兴高采烈道。
林风打量周边,一条丈余宽的溪流从远处穿过荒野蜿蜒曲折而来,再汩汩流向城郊方向。
两岸柳树成荫,这大概就是柳树溪名字的由来。
秦小羽已自个脱了鞋袜,撸起裤脚玩水去了。
林风看看他欢快的样子,心中感慨,不管在哪里,读书都是若差事啊!
看这孩子,玩个水都像中了大奖似的。
“林风,快来,我抓到一只螃蟹……!”秦小羽在溪水里大呼小叫道。
“好,你多抓点,咱们烤着吃!”林风应了他一句,放下背篓,取出那只公鸡,在溪边拔起毛来。
“啊,又一只……”秦小羽翘着屁股继续摸螃蟹,没发现他在处理公鸡。
没泡过开水的鸡毛可不好拔,林风生拉硬扯,一串的鸡毛顺流而下。
拔了大概,很多毛渣子留在肉里就不管了,直接用柴刀开膛破肚。
他清理了鸡毛肉脏,把那小包盐粒散在鸡肉上,搓揉一番,只待如何架在火上烤了。
用泥巴糊住在火灰里烤那是叫花鸡,如果用荷叶包裹住再糊上一层泥巴,那就荷香叫花鸡。
林风早看到下游不远处的溪边有一簇荷叶,便过去摘了几片。
又搜罗了不少干柴,用柴刀挖了个浅坑,打火点燃柴草,把鸡包上荷叶,糊上黄泥放到火堆中。
他不断添着柴火,熊熊火焰越舔越高。
秦小羽正顺溪流而上搜寻鱼虾螃蟹,听到这边剥剥作响,回头看到林风烧起一堆大火,便提着用柳条串上的虾蟹和小鱼过来了。
“看,我摸了这么多东西,够咱们吃的!”他抬手摇晃着手中的河鲜显摆。
林风有些诧异,就这么一会,这个文弱书生居然弄了两三斤河鲜。
当然,他不是诧异秦小羽能干,而是惊讶这里的资源丰富。
他接过河鲜,在溪边手脚麻利的处理起来。
秦小羽蹲在一旁看了一会,实在忍不住了。
“林风,你好像……!”
“好像什么?”林风头也不抬,快速用手掰开螃蟹的硬壳在溪水中清洗。
“你好像变了……!”秦小羽的眸中充满惊讶和好奇。
林风的动作顿了一下,心中好笑,原主已死,换了新的灵魂,当然会变。
“不是我变了,是我被人一棒子敲醒了,我不能再像以前一样浑浑噩噩活下去了……!”他口中只好如此应付。
秦小羽一听欣喜起来,作为邻居加好友,他也曾旁敲侧击劝慰林风不要当混混了,找点事做养活自己才是正途。
但林风从来是口头答应,转背又是偷鸡摸狗。
而现在,仅凭感觉,他就能觉察出林风与往日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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