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主体压倒客体,对客体获得相对完全的认识与掌控时,客体于主体面前显露出其拙劣、弱小的一面,给人以滑稽、可笑之感,这就产生了喜剧性的丑。
由此看来,丑理应是一个含义宽泛的概念,它与滑稽、崇高有着内在深刻的联系,这一点早在几千年前亚里士多德和朗吉弩斯就认识到并有过精辟的论述了。
并且滑稽与丑的内在联系已得到学术界的承认,所以我们这里有必要提及一下“丑与崇高的关系”。
《美学词典》上对“崇高”是这样界定的:崇高的事物“在形式上表现为高大、广阔、粗犷、挺拔等形态和磅礴、突兀等不可阻抑的气势,往往突破了均衡、比例、节奏、和谐等形式美规律;在性质上表现为刚强、有力、坚韧、超凡的物质力量,使人震慑、惊惧。”
这本身就和“丑”的形式特征、内在本质有着不谋而合的相似性。
此外,崇高之物,总是“使人意识到外物虽巨大有力,却对人有益无害”,外物威力越大,愈显出人本质力量的强大,崇高的魅力即在于此——审美的无利害。
然而,当这种强大的外在力量超过一定界限,呈压倒之势威胁、超过主体的情感承受能力,即人的内心遭遇粗暴的伤害时,它便不再是崇高,而是“丑”的了。
可以说,崇高是由美——丑的临界,是美中的至丑,也是丑的至美之境,是美丑的中间值。
由此,可以说,“丑”它包含着全部的滑稽态和部分的崇高态,丑在艺术中从而呈现为悲剧和喜剧两种形态。
所以丑的范畴应当包含:一、倾向客观外在的丑:畸形、反常、衰朽;二、倾向主观内在的丑:悲、鄙陋、卑劣(属悲剧性的丑)和滑稽、幽默、揶揄、戏谑、讽刺(属喜剧性的丑)。
总而言之,丑,就其本质而言,具有不合规律性(即反本真)、不合目的性的特征;就其形式而言,则体现出一种反和谐的倾向。
对于人来说,最大的丑莫过于死亡了:丑,“是时间施展淫威的显隐纸,是时光对生命的消磨和腐蚀,是稀释过的死亡”,丑是一种生命力的残缺、不自由伸张。
由此而言,鬼怪与“丑”的密切的亲缘关系则不言而喻了。
具体阐释如下(鬼怪与丑的关系一节中展开。)
至于鬼、怪与丑的关系的话,怎么说呢,首先需要说明的一点是,鬼怪的确与丑有着密切的亲缘关系,可以说鬼怪是丑的一种具体表现形态。
首先,从文化传统来看,华夏文明中向来有鬼与丑相连的心理认知意向。汉字“丑”最初的造形即“丑”。
像是许慎在《说文解字》中释“丑”为:“可恶也。从鬼,酉声。”造成“鬼”
包括亚里士多德认为:滑稽是丑的一个分支;朗吉弩斯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崇高与丑的联系,但他已觉得美之外尚有一个急需厘清的范畴。直到今天这一传统思想仍有着很强的社会现实影响。
“丑”相连的传统主要是儒家思想的影响。
儒家哲学是以“德”为重心的伦理哲学,正如李泽厚先生所说,中国文化是一种乐感文化。
华夏族精神处处彰显着一种积极、乐观的倾向,自古人们就把“丑”与“生命力”相联系。
东汉王符在《潜夫论·德化》中说过“美考终而恶凶短折”,意思是说长寿而作古就是美好的,而夭折凶死则是丑恶的人生。
当然,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思想也促成了这种以生命力为核心来言说的哲学传统。
道家思想是中国哲学的核心内容之一,本质上始终在强调一种生命力。
从老子的“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到管子在《内业》、《心术上》、《心术下》、《白心》提出的“精气说”,从东汉王充的“万物皆禀气”到明清之际王夫之集气说的大成,道家哲学对于“精、气”的强调,表征了中国哲学的生命特质与生命精神。
道家哲学认为:精气下生为地、为五谷,上为天、为列星,流于天地之间谓之鬼神。
其次,从本质内涵上看,“鬼、怪”本身是一种反本真(不合规律性)、不合目的性的存在,这与“丑”是内在地相通的。
鬼怪之反本真、不合规律性表现为:鬼怪是一种虚无缥缈的、不能用现实逻辑证实的存在物,它不符合事物的客观存在方式、生存规律。
比如说,鬼作为另一种存在方式的人的延续,有着异于人的诸多特征:呼风唤雨、化为青烟、没有重量、不能见光等;怪则能延寿数千年、吃人、幻化为人、腾云驾雾等。
如此种种,都呈现出对自然规律和社会秩序的违反,对当下现实、现存理性的背离。
不合目的性,即人的求善、求美的实践目的不被满足、不能达到。
人希望周边的自然物是能被穷尽地认识和完满地掌控的,然而鬼怪世界却呈现出对人的生命的蹂躏、对人的自信心的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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