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儒家传统的孝道观念,只要是登记在册的朝廷命官,无论此人担任何种职务,从得知丧事那天起,必须辞官回祖籍为父母守孝二十七个月。
“丁忧”,起源于西汉,不过那时候有点乱,不仅是父母三年之丧,兄弟姐妹死了,你也要丁忧。
到了唐代,就稍微抑制一下这个风气,逐渐形成只有父母或祖父母等直系尊长的丧事,才能丁忧。
宋代甚至在太常礼院成立了一个部门,专门负责处理官吏解官丁忧之事。
明清时期,更是将“丁忧”写进律法里。
正统七年,朱祁镇下诏:“凡官吏匿丧者,俱发原籍为民。”
若匿而不报,一经查出,将严惩不贷,可见朝廷对此事的重视程度。
丁忧,是暂时保留你的官职,期间没有俸禄,最多给你一些勉励金,可以忽略不计。
只有文官如此,武将丁忧不解除官职,给假100天。
理论上,期满之后可以恢复原职,实际情况是,基本上大部分官吏在丁忧后都无法回到原职位,甚至把晋升之路堵死了。
宋培的情况有些特殊,他还没有去赴任,仅仅是考上了“庶吉士”,属于预备官吏,那该如何处理呢?
明代还真有先例,永乐年间的李时勉,他在永乐二年(1404年)被授为庶吉士,结果在翰林院观政不到两年,家人就因病去世了。
无奈之下,李时勉只好提交请假条回家丁忧。
当时吏部给出的裁决是:“庶吉士服阕未经考校者,量授科道或部属官,毋再送读书。”
从此,他失去了继续在翰林院进修的资格,期满回朝被安排礼部主事。
但是呢,宋培的情况更加复杂,他都还没有进入翰林院就得丁忧了。
最大的问题是,宋培能不能保住进士资格,还未可知。
也许有人说,可以“夺情”,问题是,宋培他配吗?
所以,换做是你,该不该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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