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鼓三通,雪光未退。
辕门外的校场被一扫如镜,薄冰泛着一层冷亮,像给今日之“法”预先磨好了台面。
点将台临时加高一尺,台前铺白绢三幅,朱笔与泥印列于上;左置“言台”,右列“军法木”,正中插着一杆未开之旗,黑缎包裹,旗角压着一块胡杨木楔——那是尚未命名的新旗。
吕布着素甲而来,肩披黑貂裘,左腕半枚虎符以绛缎束定,戟印佩于腰。
张辽立其左,高顺立其右,宋宪、魏续分列于两翼。诸营将校及千余士卒列阵于前,盔甲冷硬,呼吸凝白。
“击鼓。”吕布开口,声音不高,却压住所有窸窣。三通沉鼓,校场上每一颗心脏仿佛在此刻被调到同一拍上。
“今日两件事。”吕布目光扫过人群,落到白绢之上,“一者,行军法;二者,立新旗。”
他抬手,先向台后丁原灵位躬身一礼——灵位方才由军士抬至台后,灵前设白帛与清酒,三炷粗香冒着细烟,风一来,烟便轻轻地偏一偏。
“丁刺史身后之礼,不减。其生前之失,不隐。”他语声转寒,“军心要的,不是遮羞,是秤。”
第一案:夜禁犯令。昨日军械处两名小吏借夜索之名潜入偷械,张辽当场擒之。
吕布命押上台,令其自陈。二人面如土色,辞多支吾。吕布不多言,将“白绢军规”按于案前,朱笔落:“砸印逐籍,发前锋敢死一月,立功者留,不立者斩。”
令牌一出,台下“哗”的一声,随即复静。砸印,是把“名”先从手里剥去;逐籍,是把“利”从脚下抽走;敢死一月,是给他们一条窄路——只有往前,不能回头。
第二案:夜里私携兵刃出营三步——魏续自列吕布问:“为何?”魏续叩拜:“末将急点给养,心急而疏,虽未越界,终违夜禁,请罪。”
吕布看他一眼,朱笔书:“罚半,立于粮案三日,增粥不受赏。”又添一行:“再犯,砸印。”
魏续应“喏”,额上汗落到地上,溅起一点小白——他自己也知,这一条,并非砍人,是砍心里的“侥幸”。
第三案:犯而自返。前日偷金叶者匿名归还,今仍不出列。
吕布不唤名,只将“白绢”翻至昨日:“犯而自返,罚半;暗而不言,罚全。”他抬眼,淡淡一笑:“你若还怕,我不问你;你若想做‘人’,今台下自去粮案前受罚,罚毕,再从头做兵。”
校场边,一个不起眼的身影向前挪了半步,又退回原处,最终如被什么顶了一下,咬牙走到粮案前,伏地请罪。
宋宪眼尖,立刻记名,按“罚半”处置。台下,许多眼神沉了一寸——他们看见“法”不是为了杀,是为了止。
第四案,重:清君侧杀上之罪。魏校尉被押至台下,绷带洁白,血痕已褪。吕布示意解缚:“你可知罪?”
魏校尉躬身:“知。当斩。”
“为何杀?”吕布问。
魏校尉抬眼,嗓音哑得像砂:“为儿,为军,为并州。——丁原拟名卖将,抑功纵败。我恨,我敢。我刀下无无辜。”
校场一静。许多人的喉结抖了一下,那些被压在雪下的炭,有的又亮了一分。吕布沉默片刻,按住朱笔,没有写“斩”。他转身,躬向丁原灵位,再面向三军:“按军法,以下犯上,当斩。按人心,此杀,众愿。”
他把朱笔横在白绢上,执印之手悬在半空:“吕布以军中‘法’与‘心’为秤,作此裁:魏校尉砸旧将牌,削一阶,杖四十,入‘陷阵营’为副,都督:高顺。三阵三捷,赎死罪;一退一步,军前斩。其子之牌,立于陷阵旗旁,记名‘死战’。”
话落,朱印掷下,鲜红如血。
校场一片吸气声,紧接着,有人“咚”地跪下,不知是哭还是笑。
魏校尉长躬至地,额触冰土,声音发颤:“领法,感恩,不敢求活,只求来日陷阵第一列。”高顺上前半步,扶起他,沉声:“陷阵不退,你可否?”
“死,不退。”魏校尉的眼里像有人把火浇了酒。
吕布举手,压住台下将起未起的喧:“记住——今日所裁,军域之内为法,非朝廷之政。丁刺史葬礼照刺史之礼,魏校尉之罪照军中之规。这一件,叫做‘令出一门’。”
他把白绢卷好,转身举过头顶:“白绢为证,法不向内乱。——刀,只向外。”
鼓再三通。吕布微侧身:“宣赏。”
张辽出列。
吕布朗声:“迅雷队立制首功,不杀定变,三令三从,军心所系。张辽加‘前锋校尉’,赐银狼牙牌一面,掌‘迅雷’,兼督四营转换。”张辽抱拳,眼神里那道锐锋被极稳地藏住,只吐一字:“喏。”
高顺出列。
吕布道:“陷阵营三十人,一日一夜不动如山,夜袭夹击不乱如线。高顺为‘陷阵都督’,加十人,择心不择勇;陷阵旗前,不受他令,只受军令。”高顺抱拳:“喏。”
吕布环顾诸营:“宋宪掌言台与传令,凡‘说法’失当者,砸印三日;魏续掌给养,三月内不得取赏,三月后以实绩决‘褒贬’。”二人齐声领命。宋宪暗暗舒了口气;魏续用力点头,象是把心里那条伸出去的手指硬生生缩回去,捏成了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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