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问一试,堂里忽然热了。题面不长,只有两行:
“长安暴诏东来,禁并券、毁义灯。洛阳‘影灯’自生,商贾欲互济。冀、兖诸侯观望。试拟一策:三月内使‘法不入城亦行于城,人不见旗亦止戈’,并使‘名不得压法、暴不得压礼’。不得多言虚辞,须列物件、程序、次第。”
士子们面面相觑。旧学里擅“辞”的,笔下花开,写出“王道仁义、礼乐教化”,字漂亮、气空灵;有匠气的,开口就是“立闸、立牌、立会”,件件是物,次第却乱;有快手的,先画一道“灯网”,再画一道“券谱”,写着“以灯照券、以券行市”——快则快矣,忽了“名诏”。最靠后的一排,坐着一名青衫士,左脚微跛,鞋帮处系着一条旧布。他姓冉,名桓,正是前番武举里“策问第一”的那位“可为吏”的残士。此刻他执笔不疾不徐,先在纸角写了四个小字:“静、齐、收、知”,再落题首写:“一策:三礼一断。”
他笔下的“物”不多不少,恰恰是并州这几个月里从骨头里长出来的五件:灯、牌、券、印、斩。程序是三条“礼”:第一礼“请名入约”:给诸侯与郡县发三帖——“灯帖、牌帖、券帖”,不问人,只问法;第二礼“请民入礼”:立《民礼十条》,以义灯为“天”、以法牌为“地”、以券印为“信”,三者之间,写清“先后轻重”;第三礼“请商入信”:以盐铁都曹起“互济约”,立“市中小台”,把“识假图”“价平榜”明明白白挂上。
“其断,一‘越线即断’。暴诏若至,先置‘民约册’于灯下,令乡里与商旅在灯下押手印,以‘民约’断‘暴诏’。凡执‘名’压‘约’者,先请其对牌;凡持‘诏’破‘信’者,先请其照灯。名不与约共,名空;诏不与信共,诏裂。”
他又添“辅术七条”,皆是小术,却是“术中有法”:一“灯谱”,刻州灯、郡灯、县灯之位;二“券谱”,录印号与棱花;三“影铃”,铃不响时人行、铃响时人止;四“软渡”,声不惊时渡、惊则撤;五“驿背板”,背板割齿记“互济数”;六“盐泥印”,盐入印泥,灯下见晶辨伪;七“钟漏律”,以钟鼓漏水定市与粥的时辰,令一州同拍一心。
末尾,他把“策”的名写下:“三礼一断策”。又在角注四字——“名礼交承”。意思再直白不过:我们不砸“名”,我们让“名”自己来投“礼”;不压“诏”,让“诏”自己来照“信”。若有人执名破礼、执诏害信,便在牌下断。
陈宫在堂后看,越看越慢,最后把扇一收,低低道:“拾骨成法。”他回头对吕布笑:“这残士,笔比刀硬处不在锋,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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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之内,四试尽,三核毕。核“乡里”时,冉桓那一栏写得规规矩矩:保他的是一间粥棚的老妪与两个孤儿;核“灯约”,冉桓自述守灯三夜、记“识假图”一册;核“军纪”,冉桓写下“军不扰民十条”,并自加一条:“书吏不得与兵同饮。”吏员笑:“何故?”冉桓拱手:“笔需清。”焦万在旁听见,轻轻“嗯”了一声。
文举放榜之日,城门外、粥棚旁、法牌下,人缝里都挤着人。榜自义灯旁贴起,纸角被风吹得簌簌,吏员手举长杆,一条条往上探:“吏科第一:周诏(木匠出身);律科第一:顾嵇(旧吏胥,立灯十夜);算科第一:杜元(布商长子);工科第一:卫温(工士);礼科第一:孙抟(塾师);图科第一:石越(驿卒)。策问首擢:冉桓。”
有人笑,有人哭,有人握拳,有人把头低得很低在袖里抹一把眼泪。旧士子也有上榜者,但不是因为“辞华”,而是因为“能事”。几名豪右门客挤在人群里看得脸色青白参半——他们看到榜下另贴一纸:“三核不合者,虽才,不取;贿与挟名者,逐。”纸上不署名,只署一个字:“法。”
吕布登台,不持戟,只持一卷薄纸——“文约”。他声音不高,却像刻在石上:“文举之用,不在名、不在科第,在治。今日擢者,入州曹、郡县、盐铁都曹、渠官诸署;主簿以簿书定粮路;律士以‘三问礼’定讼;算士以斗斛定价;工士以闸定舟;礼士以‘民礼十条’训乡;图士以驿路灯谱定‘互济’。三月之后,各自以所职陈一‘小策’,策不虚,策可行,策可验。”
他顿一顿,看向冉桓:“冉桓——”
“在。”冉桓拄着一根很细的竹杖,跛足立在台下,拱手。
“你策名‘三礼一断’,孤欲行。”吕布盯住他的眼,“但有一问:‘一断’之时,若遇‘名’甚重,城中士人皆趋,你断否?”
冉桓微微一笑,答的不快不慢:“名与礼相承则存,名与法相悖则亡。断者,不断‘名’,断‘越线’。臣请收‘断’为三步:第一步,‘请名入约’,让名在灯下立一立;第二步,‘请人入礼’,让人先安;第三步,‘请事入法’,把事逐一按到牌下。三步过后,仍越线者——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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