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七年(4071年)三月初一(丁卯朔):明太祖朱元璋派遣使者带着敕令晓谕大将军徐达、左副将军李文忠、右副将军冯胜,命令他们将统领的将士分别部署在北平、山西两地驻守屯田。其中,六安侯王志、南雄侯赵庸留在山西,营阳侯杨璟、汝南侯梅思祖前往北平,仍由各都督府的官员以及指挥、千户、百户等军官听从他们统领。遇有军务,应妥善处置安排,之后大将军与各位公侯再返回京城。
戊辰日,任命兵部尚书刘仁、刑部主事郑九成为广东行省参政。二人向皇帝辞行时,朱元璋谕示道:“岭南距离京城数千里之遥,镇守一方、治理地方的重任,必须委派重臣担当,这样才能安抚那里的百姓。现特命你们前往。凡处理政事,应当恩威并施。如果施政只用恩德而缺乏威严,就会宽纵无度,导致政事废弛;如果只凭威严而不施仁爱,就会严苛寡恩,使百姓不堪忍受。唯有做到恩惠不流于无原则的姑息,威严不沦为苛刻残暴,政事才能顺利推行,民生才能安定。这样,下面的郡县官吏也会相互效仿,即使岭海之地遥远,朝廷也可以无忧了。”刘仁等人叩头领命后出发。
壬申日,海南卫指挥同知张仁率兵讨伐儋州叛贼陈逢愆,将其斩首,生擒其党羽杨玄老等五百六十余人,并对其部属一千四百余人处以劓刑(割鼻)。
奉先殿铸造的钟完成。
甲戌日,中书省上奏:“播州宣慰司的土地既然已纳入国家版图,其百姓即等同于朝廷子民,应当征收其贡赋。请下令从洪武四年开始,每年令其缴纳粮食二千五百石,以供军需。贵州金筑、程蕃等十四个长官司,每年缴纳粮食二百七十三石,请将此定为法令。同时,请将当地百姓自行开垦的田亩登记入册,一并征收赋税。”朱元璋批复道:“播州是西南少数民族聚居之地,自古以来虽归属版图、缴纳贡赋,但应当以清静无为的方式治理。若加以烦扰,反违其本性。朕君临天下,他们率先归附,其田税应随其实际收成缴纳,不必再设定固定额度来征收。”于是没有批准中书省的请求。
设置雅州碉门阜民司。
乙亥日,兰州八里麻地方的百姓郭买的叛乱,引诱番兵入侵。朝廷下诏悬赏捉拿他。兰州卫派遣郭买的的哥哥着沙和弟弟火石歹前去招降。郭买的不服从,着沙、火石歹趁夜砍下他的头颅返回。兰州卫上报此事请求奖赏。朱元璋说:“郭买的罪固然当死,但作为兄弟,劝告不听,本应将其擒拿归案即可。亲手杀死兄弟,有违天伦。若奖赏这种行为,不足以垂范天下。只可将缴获的牛马分给他们。”
广西行省上奏:“靖江王府准备修建城楼及用砖加固城墙。现今正值农忙时节,请求等到秋收之后,再征调军民共同服役修建。”朱元璋批准。
夜间四更,一颗青赤色、带尾迹的流星,从勾陈星旁出现,经过紫微垣东蕃,向东北方向运行,途中爆裂四散发光,至阁道星旁消失。
丁丑日,将滑州内黄县、开州清丰县均划归大名府管辖。不久,将滑州降为滑县。
戊寅日,大将军徐达派人将被俘的原元朝平章邓孛罗帖木儿押送至京城。朱元璋下诏赏赐邓孛罗帖木儿成套衣服、被褥、帐席等物品。
陕西阶州西固城(今属甘肃)原元朝千户韩文质派遣副千户严志明前来朝贡马匹。朱元璋下令赐予韩文质彩缎和官服(袭衣)。
成都府安县发生地震。
丁亥日,因陕西军饷供应不足,命令户部运送陕州(今河南陕县)米麦二万石到潼关;命漕运司运送粮食二万石到孟津,二十万石到陈桥,以备转运至陕西。
己丑日,燕山都卫(北平都卫前身)押送俘获的原元朝官员及归降人员进京,途中有人逃窜。朱元璋敕谕边关将领:“元朝气数已尽,天命归于我中华。所有其遗留百姓,皆为我大明子民。现今他们既然来归顺,却又逃走,大概是因为他们故土之念尚深,而我朝安抚之情尚浅所致。自今以后,凡有来归顺者,你们要妥善安抚。有愿在当地居住的,选择好地方安置,方便其畜牧;有愿来京城的,选派可靠人员护送,勿使其流离失所。”
庚寅日,苏州府嘉定县发生水灾,百姓饥荒。朱元璋下诏开仓赈济。
壬辰日,广西洞蛮首领韦父、融州罗城洞蛮首领潘父葱,各自聚众作乱,被柳州等卫官军捕获斩杀。
广西行中书省左丞方国珍去世。
方国珍,名珍,字国珍,世人多称其字,台州黄岩人。世代以贩盐航海为业。他身材高大,面黑,性情沉毅勇猛。
元朝至正年间,同里蔡乱头召集不良少年,在海上抢劫,官府发兵追捕他的同党,(但)多牵连到平民。方国珍的仇家陈氏,诬陷他与海盗勾结,方国珍大怒,杀死了陈氏。陈家的人向官府告状。官府发兵紧急追捕他们,方国珍于是和他的哥哥方国璋、弟弟方国瑛、方国珉以及邻里中那些害怕灾祸而逃难的人,逃入海中。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就聚集了几千人,他们抢劫掠夺漕运的粮食,把持海上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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