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吴凡宇从小在十里八村,也是出了名的,一般没人敢惹他。
吴凡宇的家算是有点财产。在当地也算是大户。
但这要看与谁比,大的地方比不了,在小地方也算是大户人家。
所以,吴凡宇自然免不了少爷头衔。由于他经常在外面惹事,本份的人还给他偷偷起了个外号,背地里叫他恶少。
其实,吴凡宇淘气是淘气,损人的事没少干过,但也没太出格,无非是小孩子间的小打小闹而已,什么杀人越货,欺男霸女等恶劣行径一件没有,他所做的,都是自认为行侠仗义,无非是过了头,有时惹的村民不高兴,又不敢惹,这才给他起了个不好听的外号。
自古以来,淘起的孩子,多半都伴着聪明,灵巧。吴凡宇也是如此,淘气来,淘气去,还积赞了不少本事,怎么也没想到,一个套动物的技巧,今天却派上了用场,何况是在吴和平灵魂加身的情况下。于是,技巧变成了战斗力。
吴凡宇抛出的绳索冲劲很强,硬是冲破眼前一片杂草,准确地套在日军脖子上。
套上后,吴凡宇哪敢有半点耽搁,反身将绳子搭在右肩上,猛地转身,狠劲地向后拉。
他要的是狠劲,猛劲,不能有半点松驰,更不能有半点仁慈,必须对日军下死手,下狠手,否则,让日军缓过劲来,这个办法就得泡汤。
一个人的脖子,又不是铁打的,哪经的住如此狠劲地勒。
如果套上去的不是麻绳,换成铁丝的话,估计在吴凡宇的突然用力下,日军的脖子很可能会断,脑袋瞬间被刀一样切割掉。
而此时,日军的脖子虽然没断,但喉咙已经被勒出很深的沟,已经勒进肉里,他想喊,不可能,连山口气都做不到。
暂时,日军没死,但气息很微弱,反抗能力已经失去,只能任由吴凡宇把它拖离空地,进入另一片草丛。
到了那里后,等着他的,必是吴凡宇手里的柴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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