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风如刀,卷着黑土荒原特有的沙砾,刮在人脸上吹的生疼。
黑土城的街道,比楚凤辞初来时多了几分生气,却也仅仅是几分而已。人们的脸上依旧挂着麻木和菜色,只是眼神深处,多了一丝若有若无的微光。
那微光,来自凤阳王府种下的灵谷鲜蔬。
王良此刻正站在街角,眉心紧锁。她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官服,袖口磨出了毛边,脚下的官靴也沾满了尘土。那张本该端庄秀丽的脸上,刻满了与年龄不符的沧桑,唯有一双眼睛,依旧锐利如鹰。
在她身旁,站着一个身形纤细的少女。她叫阿欢,是王良从难民堆里捡回来的,今年刚满十六。少女生得唇红齿白,一双杏眼清澈见底,此刻正抱着一个半旧的腌菜坛子,脸上满是哭笑不得。
“府主,这……这可怎么办啊?”阿欢小声问道,声音里还带着一丝少年人的稚气。
王良的视线,从面前那个几乎要跪在地上的农妇李阿六身上,移到了阿欢抱着的坛子上。
这桩案子,堪称黑土城开天辟地头一遭的奇案。
李阿六家的正夫,一个老实巴交的男人,做的腌菜被偷了。这在食不果腹的黑土城本是常事。可离奇的是,第二天,那小偷竟把坛子还了回来,还附赠了一坛品相好上无数倍的腌菜,并留下了一张字条。
李阿六不识字,找了城里唯一的老童生来读,字条上歪歪扭扭地写着:
“你家这腌菜是给人吃的?齁咸发苦!还是尝尝俺的吧,别糟践东西了!”
这字条,简直是奇耻大辱。李阿六的正夫气得三天没下床,非说要找出这个“贼心不死还杀人诛心”的小偷,讨个说法。王良本不想理会这等鸡毛蒜皮的小事,府衙里堆积的公务能把人埋了。但她实在好奇,这腌菜到底能有多难吃,竟能让小偷都生出这般“侠义”之心。
“拿来,我尝尝。”王良伸出布满薄茧的手。
阿欢连忙打开李阿六家的那个坛子,一股难以言喻的酸腐之气混杂着过度的咸味,猛地冲了出来。周围的百姓都下意识地后退了半步。
王良面不改色,用手指捻起一小块黑乎乎的菜干,放进嘴里。
只一瞬间,她的整张脸都痛苦地扭曲了起来。那股又咸又苦又涩的味道,像是千万根针,疯狂地刺着她的味蕾。她强忍着没有吐出来,硬生生将那口菜干咽了下去,只觉得从喉咙到胃里,都烧起了一股火。
“咳……咳咳……”她剧烈地咳嗽起来,阿欢连忙递上水囊。
王良摆了摆手,看向早已面如土色的李阿六,声音沙哑地说道:“回去告诉你家正夫,这手艺……确实有待精进。至于那个小偷,就……就算了吧。人家也算是……赔了你一坛不是?”
李阿六看着府主那难看的脸色,哪还有不明白的,一张老脸涨成了猪肝色,呐呐地应着,灰溜溜地走了。
处理完这桩啼笑皆非的“腌菜案”,王良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带着阿欢往知府宅邸走去。
“府主,您又没用午膳。”阿欢跟在身后,心疼地小声嘀咕,“那灵谷都分给将士和重病的百姓了,您自己一口都舍不得吃。”
王良的脚步顿了一下,没有回头。
她怎会舍不得?只是不能吃。
每当那灵谷的香气飘入鼻端,她就会想起另一个味道。那是逃难路上,草根、树皮混合着泥土煮成的糊糊的味道。
她的女儿,她那才五岁的、瘦得只剩一把骨头的女儿,就是吃着那种东西,最后在她怀里咽了气。
“娘,我饿……”
那一声声虚弱的,带着哭腔的呓语,像一根淬了毒的针,日日夜夜扎在她的心上,午夜梦回,痛彻心扉。
她这个做娘的,连一顿饱饭都没让女儿吃上过。
所以,她见不得任何人挨饿。楚凤辞给她的那点灵谷鲜蔬,她掰成八瓣用,吊着那些最需要的人的命。可她心里清楚,那不过是杯水车薪。三万将士,几万百姓,一座巨大的、饥饿的城池,像一头永远喂不饱的巨兽,随时可能将一切吞噬。
就在她心事重重地踏入知府宅邸大门时,一名背插令旗的凤阳王府侍卫,正肃立在院中。
看到王良,侍卫立刻单膝跪地,双手呈上一个沉甸甸的包裹。
“王知府,王爷有令,此物交予您,请您务必妥善安排!”
王良心中一凛,以为又有什么紧急军务。她接过包裹,入手沉重。打开一看,里面竟是几个鼓鼓囊囊的麻布袋。
她疑惑地解开一个袋子,一股泥土和阳光混合的奇异香气,扑面而来。袋子里,装着无数饱满、坚硬的颗粒。
“这是……”王良的声音有些颤抖。
侍卫站起身,脸上带着一丝与有荣焉的骄傲,朗声道:“王爷说了,此乃奇种!红薯、水稻,皆是亩产可达千斤之物!以解黑土城燃眉之急!王爷还说,那点灵谷鲜蔬和灵泉,留作军功奖赏,方能激励将士,使其更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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