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支国是三韩之地的中心,辰王的都城。
说是都城,其实不过是一个稍大的村落,连城墙都没有,光用木栅栏围了一圈,里面散落着百余间茅屋。
辰王的王宫比别家大一些,门口竖着一根三丈高的苏涂,木柱上悬挂着铜铃和牛皮鼓,风一吹,铃铛叮当作响,鼓面被风敲出沉闷的声响。
辰王箕准坐在王座上,面前摆着祭品——一头黑猪、一坛浊酒、一筐粟米。他今年五十余岁,身形瘦削,脸上涂着朱红色的颜料,头戴羽冠,身上披着锦袍。
那锦袍是大汉朝赐的,已经传了好几代人了,是辰王最好的衣服了。
虽然边角磨出了毛边,可他还是舍不得换。这是身份的象征,是三韩共主的体面。
春祭才进行到一半,一个斥候跌跌撞撞地跑进来,跪在地上,用马韩语急声禀报。箕准听完,脸色变了。
“汉军?多少人?”
“船多,人多。具体多少,不知。”
箕准沉默了片刻。他挥了挥手,让斥候退下,然后转过头,看向坐在左侧下首的一个人。
那人四十来岁,身材魁梧,满脸横肉,穿着一件半旧的两裆甲,这幅甲在整个马韩之地都找不出第二件,是他用三百张兽皮从乐浪郡的汉商手里换来的。
他叫檀君,是马韩诸部中势力最大的臣智,手下统领着七个部落,能调动的兵力超过三千人。
“檀君,你听到了?”箕准的声音有些发颤。
檀君端起酒碗,喝了一大口,抹了抹嘴,“听到了。几千人汉狗而已。”
“怎么办?”
“阿西。”檀君把酒碗往案上一顿,“这些汉狗渡海而来,人困马乏。咱们以逸待劳,怕什么?”
箕准摇了摇头,“汉军不好打。当年公孙度在辽东,杀了那么多人,咱们不也忍了?”
檀君冷笑了一声,“公孙度是公孙度。这回来的汉狗,是坐船来的。说明这些人没本事从陆上过来,他们不敢从公孙度的地盘过来,就是一群软脚虾,不用担心!”
“可他们占了阿答的村子,还抓了乙那。”
“乙那是个没用的东西。”檀君的语气很不屑,“汉狗给他一袋粮食,他就跪了。这种软骨头,也配做我大马韩人?”
箕准没有再说话。他知道檀君的脾气,这个人从来不服管,若不是忌惮他手里的兵,辰王这个位置,早就是檀君的了。
檀君站起来,朝箕准拱了拱手,“大王,容我召集各部渠帅,商议对策。汉军只有几千人,咱们凑一凑,能凑出上万人。一人一口唾沫,也能淹死他们。”
箕准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点了点头,“去吧。不要轻举妄动,先探清虚实。”
檀君应了一声,大步流星地走了出去。
他召集各部渠帅的地方,在自己部落的议事堂。
说是议事堂,其实就是一间大屋子,四面透风,屋顶铺着茅草。来的人不多,只有三个。
一个是他的弟弟檀仲,一个是他的姻亲乞升,还有一个是邻近部落的渠帅,名叫解仇。四个人围坐在一起,面前摆着酒和肉。
檀君把汉军登陆的消息说了一遍,然后看着三个人,“你们说,打不打?”
檀仲第一个开口,“打。汉狗远道而来,水土不服。咱们人多,怕什么?”
乞升有些犹豫,“可乙那被擒了,阿答降了。汉军的装备都是铁器,咱们的武器之后不到一半是铁器。怎么打?”
檀君瞪了他一眼,“竹枪也能捅死人。汉军再强,也是人。是人就会累,会饿,会困。咱们打他个措手不及,他能撑多久?”
解仇一直没有说话。他是几个人里最年长的,打过仗,见过血。等檀君说完了,他才慢慢开口。
“汉军的刀,不是竹枪能比的。我年轻时去过乐浪郡,见过汉军的铠甲,刀砍上去,连印子都没有。咱们的竹枪,还没捅到人,枪头就断了。”
檀君的脸色沉了下来,“那你的意思是不打?”
“不是不打,是不能硬打。”解仇说,“汉军占了阿答的村子,在海边扎了营。他们的船在海湾里,粮草从船上卸下来。咱们要是能把他们的船烧了,断了他们的粮道,他们撑不了多久。”
檀君想了想,“烧船?汉军的船停在海上,怎么烧?”
解仇说,“夜袭。选水性好的,泅水过去,带火油,把船烧了。船一烧,汉军就回不去了。”
檀君沉默了一会儿,忽然笑了,“解仇,你这个主意不错。不过,光烧船不够。还得打。分兵两路,一路烧船,一路打营寨。汉军顾此失彼,必败。”
四个人商量了一夜,定下了计划。
檀君调集七个部落的兵力,凑了八千人。檀仲带两千人,负责夜袭烧船。
乞升带两千人,负责攻打营寨正面。
檀君自带四千人,埋伏在营寨侧翼,等汉军出营迎战,从侧面杀出。
解仇带一千人做预备,哪里吃紧就补哪里。
计划定好了,檀君站起来,举着酒碗,“干了这碗酒,明日出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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