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破晓之前,到了主力营寨。
此次领兵前来之人,乃是玉楼教麾下长老,年岁四十许,鬓间不见一点白色,满头乌黑,身躯强健。
芦头寻到营帐,再出来时,剑上沾血。
以此人之血当墨,以此人之皮作纸,芦头按照吩咐,写下警告之语。
再行刺杀,取玉楼教主颈上首。
天色大亮,不见主帅出来,一名玉楼教众前来,叫了两声,“李长老,日已高升,该行军了。”
喊了几声,不见动静,俯下头来,忽见地面滴落的几滴鲜血,顿时面色大变。
掀开营帐帘幕,只见身量壮硕的长老后背相对,其上有殷红字迹。
“刺、刺客!”
————
吉云埠今日迎来了一伙不速之客,为首一人,是一名身穿斗牛服的太监。
“这吉云埠果真不错,安静祥和,一看就是富庶之地,一路南下过来,都没见到像此地一般的地方。”
温太监面白无须,此次奉命前来,是因张顺八百破十万,并且杀掉南方反贼头目万圣公,得了皇帝陛下的赏赐。
毕竟张顺有着官方身份,虽是不入流没品的渔埠小吏,可也是实实在在的官府中人。
温太监嘿嘿一笑,心中正盘算着如何索贿。
原本景元皇帝就对南方反贼焦头烂额,因为每天都有那些臣子言说此事,连带着担任丞相的蔡和、童关等四贼,都在饱守非议。
得知了南方反贼圣公身死,且是被一位名不见经传的人所破,蔡和等人可是高兴不已,直接就甩出了个五品官职的皇城守卫,将在乡野之中的贤人招揽。
这可是实权官儿!
可当温太监到了吉云埠时,那股接了这差事而兴奋的感觉顿时全消,泼了一桶冷水似的。
于来福领了绛蛸的命,领着三名小吏出来,没有多么热情,只是稍稍行了一礼,板板正正,“天使远道而来,多有辛劳。
我乃张顺埠主麾下副埠主,眼下我家埠主不再,天使若有何事,告知于我便是。”
于来福在吉云埠中,久居高位,已两年有余,已不是当初那个坚决不去暗巷,只去一次没二次的毛头小子。
即便是面对这太监,也不露怯,没有一点所谓的卑躬屈膝。
再加上对朝廷本就没有多少好感,面对这京城来客,自然更是没多少好脸色了。
这模样落在温太监眼中,当即就令他心头蹿起来一团火来。
京城之中的外派太监,传去升迁圣旨,到了哪里不是喜气洋洋的迎接,奉承话不绝,众星捧月。
再瞧瞧眼前这人,身穿一身布衣,俨然一副泥腿子打扮,竟敢这般态度对我。
而且那吉云埠主张顺,压根没有出来接旨!
这是对朝廷大不敬!
温太监面容自不能动声色,“咱家过来,是奉了皇命,要授予张顺官职,吃皇家饭。
不知那位顺爷,何时才会回来?”
来福摇摇头说道:“我家顺爷时常会外出游历,短则一两月,长则一年半载也非不可能。
既然是圣旨,交予我就是,待我家顺爷回来,由我来给。”
温太监终于忍不住道:“尔区区小吏,竟敢蔑视圣旨!
张顺渔夫既然不在,那就洒下人去找!
圣旨大事,岂能轻传!”
温太监声音尖锐,“尔等、尔等和南方反贼何异!”
对于圣旨,来福确实不知得当面说,整天忙于案牍,处理吉云埠诸事,抽不开身,若非绛蛸派遣,他才不愿过来。
身侧一名小吏附耳说了此事,来福恍然大悟。
但也仅仅如此了。
张顺和绛蛸以及路兴朝、林方彼此之间言语,他早已听得,当初那神神叨叨的林方来时,喊张顺一口一个陛下,后来张顺实在经不住,才让他改口,成了顺爷。
吉云造反之心,路人不知,来福岂能还不知。
初开时,兴许心中还有几分忐忑,十五个吊桶打水一般,但是眼下,打心眼里,他对大恒也没什么畏惧了。
南方黄幺,可谓是节节胜利。
有兵就是草头王啊。
来福得了绛蛸之令,知晓该如何做。
“既然我家顺爷不在,阁下不妨晚些再来,半年之后,想必顺爷会来……”
话音未落,耳边只听于埠口站岗的哨兵叫了一声,“顺爷!”
张顺收到了芦头教训玉楼教之事,此次过来,是要和绛蛸等人商议一些事。
一眼瞧见站在埠口的一行官兵,以及为首的太监。
擦肩而过,来福瞧出张顺询问目光,说道:“顺儿,这帮人过来传旨,好像要你去京城当官。”
张顺拍了拍来福,“伱来处理就好。”
来福点点头,待张顺走后,平淡说道:“我家顺爷不去。”
温太监气极,叫了一声,“果然是个泥腿子渔民,欺我太甚!
张顺,咱家乃朝廷之人,你安敢如此!”
吉云埠中,兵卒多数前往了南方,如今埠中,兵卒确实不多。
况且此地临近野泽,哪会有什么宵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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