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间事了后,张顺差遣了在南面的黄幺北上,当作统帅,南方则留给了吉云埠出身,如今已成长到了统兵数千无碍的小曾。
随着吉云在南方根基渐定,诸地已逐渐平定,分田完成,民心皆得,还有分派到各村的队长守卫,不必再有多少军队驻守,唯一要防备的西南玉楼教,兴许是因在和吉云埠交锋当中,未曾赚到分毫便宜,同样开始转变战略,不再向西,而是转而向北而去。
所以黄幺不用再待在那边,而是能够向北,统帅兵马,该北上了。
张顺知晓,此战只是吉云和北方异族的序幕。
北方经过异族蹂躏,张顺再率兵北上,军纪俨然,堪比王师,不说百姓箪食壶浆以迎王师,至少比对那异族要好很多。
其实随着异族侵略,已有不少百姓开始往南迁徙,寻找安稳之所,其中不乏文人士子,不乏大恒富贵之人。
苏家是一书香门第,耕读传家,家乡距离大恒京城二三百里,大恒京城‘攻破’之前,就已在周边洗劫了一番,苏家听闻了消息,为了避免遭受灭门惨祸,族长当即便下了决定,聚集族人南下!
宗族之中,连带着家仆侍女等,共有数百人。
因为下的决心较早,因此抵达南面较早,他们沿着的方向不是扶掖郡,而是较为靠近东面,所以抵达的地方是野泽郡边角,一座名为王家村的地方。
这群家仆虽然也有二三百人,各个手中拎着枪棒,但和先前南下的赵钩那群披坚执锐的兵卒还有较大差距。
因此王家村一村之力,再叫上了旁边临近的一村民兵,共计四百人,包围过来,这群苏家人,当即就已风声鹤唳,成了困兽。
因为经历过先前之事,所以张顺专门派遣了兵马驻守在北方防线,兵马来的很快,那位队长一边派人到吉云埠,一边亲自领着这群苏家人往南,朝吉云埠而去。
他们接到的命令是防备兵卒,一是大恒战败之军,一是从北方而来的异族。
至于百姓,命令是来者不拒。
南方经过大战,野泽经过洪水,其实死伤不少人,刚接手时,说是满目疮痍都不为过,如今经过吉云埠治理,好了一些,但仍然难免地足人较少。
百姓前来,自是来者不拒。
可是这群大族,而且其中不乏穿金带金之辈,委实犯了难。
不过这群人倒也配合,主动上交了兵刃,一副听从安排的样子,打头那人,年岁不算大,但彬彬有礼,很有君子之风,实在让人难生恶感。
向校尉禀告一番,那校尉是见是读书人,而且似还很有名声,想起如今吉云缺少文人,于是就索性领着往野泽腹地,到吉云埠听从发落。
苏家族长二十余,名为苏文选,其父当初是和赵问一同身死的忠臣,其父死后,苏家遭了不小的灾厄,不过凭借着在朝堂之中的影响力,虽遭受了一些清算,但毕竟没有彻底败亡。
苏文选走在通衢大道上,脚下踩了踩。
从北向南,走了不近的路程,可如这野泽一般宽敞且完备直道可不多。
北方许多都年久失修,多少出了些问题。
而这野泽,却一派崭新的模样。
不仅如此,苏文选向四周望去,却见一副勃勃生机,绿意盈盈的模样。
这些还只是表面,真正令他惊奇的是,
正在田垄之中的百姓,见到这群骑着大马,身披甲胄的军队,并不害怕。
阡陌地头的数名稚童,从远处跑了过来,站在直道两侧,叉着腰看,看那五花马,看那光明铠,看那军官人,看那冷长枪。
为首的一名小孩居然知晓兵刃铠甲的制式,滔滔不绝,炫耀似地向周围同伴介绍道:
“咱们野泽的盔甲有三种,这个制式的甲胄叫什么明光铠,那是其中最好的一种,防御效果最好,但缺点也明显,那就是太重……”
“俺以后当兵,也要披重甲,骑五花马,这才气派!”
“俺要上阵杀敌,像咱们顺爷一样,八百破十万!”
“俺要去给顺爷当护卫,那样就能天天去看顺爷了,俺爹说了,要是没有顺爷,就没咱们这好日子……”
“那俺也要去当护卫!”
“放屁,狗子,伱难道要给俺抢?!”
“……”
那群小孩追着一骑,问道:“叔,恁是哪个队营的?”
骑马的一名兵卒年纪不大,二十上下,一挑眉头,“给你说,跟你小子知晓似的。”
那稚童不乐意了,“咋不知道,俺爹在吉云埠当差,可是给俺说过,陷阵营、果敢营、鹰扬营……”
如数家珍,一一说出。
“还真知道。”
那骑兵哈哈一笑,口中吹着口哨,跳下马,拍了拍马腹,有些得意,向那小孩说道:
“咋样,要不要骑个试试?”
“有胆子不?”
“骑就骑!”
小子站那,跟马镫一般高,但他动作凌厉,双手抓住马镫绳索,先借力拉起,左脚抬起,蹬上马镫,尔后一撑,右腿踩在马鞍上,最后跨了过去,坐在马背,不过双脚够不着马镫,只能仅仅夹住马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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