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们怎么不干脆从这里搬走,那不就可以一了百了,再也不用受这个困扰了?”燕兴野问道。
“唉,小兄弟,我们在这里生活了上百年,这里就是我们的根,我们就算是被怪物杀死也不会搬走的。”孟步说道。
燕兴野或许不知道他们的这种恋乡情节,但是燕隆庆却是深有体会,在后世,燕隆庆有个二叔住在西北隔壁,本来他父母原来也住那里,后来找到了些钱,就搬到城里去住了,他们原先住的房子就废弃在那里,按理说只要他二叔在城里努力打工做事,奋斗个几年,弄套房应该问题不大而他那个二叔就是不走。
在那个地方,连水电都不太通,打个水都要去离住处好几公里的地方打水,他的生活方式极具原生态,平时就种种蔬菜,养养鸡鸭,还养了5只羊,他的邻居从原先的15户,变成了10户,然后变成了6户,人一天比一天,按镇上的规矩,这一个自然村,至少要有30户才给拉电线,按他们目前的条件,拉电线通电已经是不可能了。
想有外面的人移民过来,简直是天方夜谭,在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傻子才去,生存环境太恶劣了,燕隆庆至今都没明白,为什么他们几户人家那么有毅力。
国家早以进入现代化那么多年,他们连什么是互联网都不知道,但值得一提的是,他们的子女都往城里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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