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桩案件,少说有七八桩是那群有钱有势,为非作歹的纨绔子弟所犯。
今天在大街上欺负这个人,明天又跑去别人家里调戏那个小娘子,光凭几个披着官皮的衙役能管住他们?
最后还不得靠腾论出面教训他们,虽罪不至死,痛打一顿却是无论如何免不了。
而且,腾论给他们带来的麻烦还远不止于此,倘若说就腾论一个人出面制裁那群纨绔子弟的话。
潼川府城这么大,少说也有数十里地宽广,纵使他那两条腿跑断了。
一天也掀不起多大骇人浪花。
关键是他凭借一人之力,造就出的影响可谓极其恶劣。
潼川府内大大小小侠义之士,不管是真侠义,还是自诩侠义之人,统统有样学样,将他视为榜样。
摇身一变,成了代替知府衙役为民做主的“小青天”,找那群纨绔子弟麻烦。
这下该轮到那群纨绔慌神,时不时听说有朋友上街游玩,明明没干什么,却也要被人拉进小巷子里痛打一顿。
理由是他过去干了亏心事,坏事。
由于找麻烦的那群“侠义之士”人多势众,外加街边看热闹不嫌事大的闲人在。
那人出门带着的两个护院,不仅起不到保护作用,甚至就连想跑去报官,把衙役叫过来都做不到。
平日里遇到什么不顺心,委屈事,都只能咬碎牙齿往肚里咽的老百姓。
他们哪能放过这落井下石的好机会,不跟着进巷子里踩上几脚,都得夸他们理智尚存,知晓轻重。
尽管他们当中绝大多数人,都不知晓事情原委。
但这并不妨碍他们身为普通民众,内心对于有权有势之人生起天然敌视心,固执相信天下乌鸦一般黑的道理。
更不妨碍他们对同为普通民众的这群“侠义之士”生起天然好感。
能够在那群人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
指不定哪天,受委屈,被欺负的人就变成他们自己了。
有句话不是这么说吗?为众人报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现在这群“侠义之士”放在他们眼里就是抱薪者。
是为他们可怜人讨公道的大好人。
再者说,就算那人真被冤枉了,也不关他们事,反正他们又没上去添几拳,给几脚。
他们只不过“不小心”站的密集了点,“不小心”挡住别人想要跑去衙门报官的路,这总不能怪罪他们吧。
法不责众这句话,大家都不是傻子,心里都清楚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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