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庭在城南一栋不起眼的灰色建筑里,三层,门口挂着铜牌,字迹被雨水冲刷得有些模糊。开庭那天是阴天,铅灰色的云低低压着,空气里有种山雨欲来的潮湿。
郝铁凌晨四点就醒了。他穿上那件洗得发白的蓝衬衫——苏晴头天晚上特意帮他熨过,领子挺括得像刀刃。储物间没有镜子,他用手机前置摄像头照了照,觉得自己陌生:那个在地下室醒来时胡子拉碴、眼神涣散的男人,此刻脸上竟有了一种近乎肃穆的神情。
苏晴在吧台等他,桌上放着早餐:煎蛋、吐司、牛奶,还有一小碟水果。“吃饱了才有力气说话。”她说,语气平静得像往常任何一个早晨。
两人坐公交去城南。早高峰刚过,车厢里空了大半。苏晴望着窗外掠过的街景,忽然说:“你看那些骑电动车的外卖员,每个都在闯红灯。”
郝铁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十字路口,黄灯闪烁,几个外卖员加速冲了过去,在车流中穿梭如鱼。“他们怕超时被罚。”他说。
“我知道。”苏晴收回视线,“我只是想,这个城市有太多这样的‘怕’——怕迟到扣钱,怕差评罚款,怕得罪工头没活干。怕来怕去,就忘了自己本来有权利不害怕。”
郝铁咀嚼着这句话,直到公交到站。
仲裁庭的走廊狭长,灯光是惨白的日光灯,照得人脸色发青。已有几个人在等:陈律师提着公文包,正跟一个穿制服的工作人员低声说话;老张和另外两个工友站在窗边,显得有些局促,他们今天也穿了最整洁的衣服,袖口的线头被仔细剪过;林小雨靠墙站着,背着相机包,对郝铁点了点头。
“对方还没到。”陈律师走过来,递给郝铁一瓶水,“紧张的话,小口喝,别喝多。”
话音刚落,走廊尽头传来脚步声。王金龙走在最前面,依旧穿着那身不合体的西装,但今天打了条暗红色领带,像凝固的血迹。他身后跟着三个人:一个是戴金丝眼镜、腋下夹着真皮公文包的中年男人,应该是律师;另外两个年轻人穿着崭新的工装,眼神躲闪,不敢看郝铁这边。
“哟,阵仗不小啊。”王金龙在几步外站定,目光扫过郝铁一行人,最后落在苏晴身上,“老板娘也来啦?咖啡馆不开了?”
苏晴没理他,对陈律师说:“我们进去吧。”
仲裁庭不大,约莫三十平米,中间摆着长桌,分成两边。仲裁员是个五十岁左右的女人,短发,戴细框眼镜,正在翻看案卷,表情看不出波澜。书记员是个年轻姑娘,已经打开了笔记本电脑。
“申请人、被申请人,请坐。”仲裁员抬头,声音平稳,“今天开庭审理郝铁与金程劳务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我是首席仲裁员周敏,这两位是仲裁员……”她介绍了另外两位,一男一女,都点了点头。
程序按部就班地开始:宣布纪律、核对身份、告知权利义务。王金龙的律师——姓郑——发言时语速很快,带着一种职业性的流畅。他提交了几份新证据:一份所谓的“临时帮工登记表”,上面有郝铁的签名,但日期是暴雨前一天;一份证人名单,就是门口那两个年轻人,准备证明郝铁“工作态度消极、不服从管理”;还有一份劳务公司与某建筑工地的“正规合作协议”,试图证明公司运作规范,不可能克扣工资。
“我方认为,申请人与我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仅是临时性、松散性的帮工行为。”郑律师推了推眼镜,“至于当天发生的争执,是由于申请人对工作报酬的误解,以及情绪激动下的过激行为。网络流传的视频经过剪辑,断章取义,已对我公司声誉造成严重损害,我们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陈律师等他全部说完,才不紧不慢地开口:“仲裁员,针对被申请人提出的三点,我逐一回应。第一,关于劳动关系认定。”他拿出郝铁的微信聊天记录打印件,一页页摊开,“被申请人说这是‘临时帮工’,可聊天记录显示,从三月五日起,郝铁就通过这个微信群接收工作安排,每天上工人数、集合时间、工作地点、时薪标准,都有明确指令。这不是临时帮工,这是有组织、有管理的用工行为。”
他又拿出反光背心的照片:“这是当天发放的劳保用品,印有被申请人公司logo。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这三条,郝铁的情况全部符合。”
郑律师想插话,陈律师抬手制止:“第二,关于所谓‘工作态度’问题。被申请人提交的证人,经我方了解,均为被申请人公司长期雇佣的员工,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证言证明力存疑。而我方有三位第三方证人——张建国、李大为、刘强——他们与申请人同一天在同一工地工作,亲眼目睹了当天全过程,愿意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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