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税补愆论
——汴梁市贾人赵翁与王生问答录
第一章 市楼误事惊方觉
宋乾德三年暮春,汴河柳絮飞逐,州桥夜市初喧。王生名守诚,初承父业,于马行街设“王家纸坊”,然少习经史,疏于文墨,每遇官署文书则蹙额。是日,市曹小吏持朱批文牒至,厉声曰:“王记纸坊,去岁工商年报逾期三月,且帐册数字乖谬,速往署中听勘!”
王生接牒手颤,面如土色。盖其父在时,账房老吏尚能料理,自其接手,因不解“年报须于孟春呈报”之规,又误将“营业额”填作“成本银”,致遭纠察。彷徨间,闻邻坊“赵记绸庄”赵翁素谙律例,遂携牒往谒。
赵翁方在庭中曝书,见王生仓皇而至,笑曰:“后生何慌若是?”王生拜伏于地,具陈其事:“小子不敏,少失怙恃,未娴文墨,今误了工商年报,又填错数目,恐遭严惩。闻翁通达吏事,愿垂教诲,小子当衔环以报!”
赵翁扶其起,喟然曰:“《论语》云:‘过而不改,是谓过矣。’又云:‘过则勿惮改。’今汝已知过,便是善始。且坐,吾与汝细论补救之方。”
第二章 工商补牍循规要
第一节 速补年报正舛误
王生问:“年报既误,当以何策为先?”
赵翁取《汴京商规》一卷,指其文曰:“《市曹令》云:‘商贾年报逾期,十日之内补牍者,罚银五两;逾半月者,罚十两;过月则加等。’汝当速备三件事:一者,取去年流水账簿,核校真实营收;二者,至市曹领‘补报文册’,依式填写,切勿再将‘货值’混作‘净利’;三者,备罚金,随册呈缴。”
见王生面露难色,赵翁续道:“吾知汝恐文册难填。昔有西市李屠户,目不识丁,年报误将‘豕数’作‘银数’,市吏怒其欺瞒。后屠户请私塾先生逐字校改,亲捧文册至署,长揖请罪,市吏感其诚,仅罚银二十两。汝可效之,若不解‘资产状况’‘股东信息’等项,可请账房先生相助,或至市曹问讯处求询,吏员当为指点。”
第二节 面陈情由乞宽限
王生又问:“若数目错讹甚多,一时难核,当如何?”
赵翁抚须曰:“《周礼·司市》有‘辨物居方,治其秩序’之规,然亦存‘通融’之例。汝可具状申告,言明‘因文化浅陋,误填数目,今正悉心核校,恳请宽限五日’。状中需书‘某自知愚昧,非敢故意欺瞒,若逾期不补,甘受重罚’等语,以表诚恳。”
乃举例曰:“前年陈州门外卖药张翁,误将‘客岁营收’少填三成,恐遭重罚,遂备羊酒一担,至市曹门前长跪请罪,言‘老拙目昏,子弟又少,实非有心’。市丞怜其老诚,准其三日内补正,仅罚银十两。汝虽年少,若能坦诚相告,或可获谅。”
第三节 聘师助核杜再失
王生蹙眉:“小子粗通笔墨,终恐再误,可有长策?”
赵翁颔首:“《荀子》云:‘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汝当聘一熟谙账册之人,或请‘文牍代办处’相助。如曹门里刘秀才,专替商贾办理文书,收资甚廉。可与约定:每年孟春,代填年报;每季终,核校流水。如此,可绝后患。”
又取一竹简示之:“此吾为汝拟‘补报要略’:一曰‘速’,闻过即改;二曰‘诚’,不饰虚词;三曰‘核’,账目分明;四曰‘助’,借力贤能。谨记此四字,可解燃眉。”
第三章 税务错报拯溺方
第一节 急赴税署补征缴
正论间,忽有税吏叩门,持传票曰:“王家纸坊,去岁四季度商税少报三十贯,且逾期未缴,速随我往税监司!”王生惊立,手足无措。
赵翁遣走税吏,谓王生:“税务之误,较工商更重。《宋刑统·户婚律》载:‘匿税者,除追缴三倍,重者杖责。’然汝非匿税,实乃错报,当以‘补报’‘自陈’为要。”
遂详言步骤:“明日一早,携流水账、进货单至税监司,先至‘纠错窗口’呈递‘补税申请书’,言‘因不晓税法,误算税额,今自查得实,恳请补征’。书中需明列少报缘由,如‘误将杂税算入成本’‘不知新增茶引税项’等。”
第二节 认缴滞金示诚恳
王生问:“闻滞纳税银,每日有‘滞纳金’,当如何处之?”
赵翁取算盘拨算:“按《绍兴新定税法》,滞纳税银,每日加征万分之五。汝少报三十贯,逾期三月(九十日),当补滞金一两三钱五分。此款不可拖欠,若抗拒不缴,便成‘抗税’,罪加一等。可于补税时,同银一并缴讫,附言‘自知延误,甘愿受罚,此后必遵律例’。”
复举案例:“去年州桥畔胡饼店李四,因不知‘行会牙税’新规,少报十贯,逾期半月。后携妻儿至税署,哭诉‘家贫子幼,实因不晓’,并典卖祖传玉簪以缴滞金。税官见其窘迫而诚恳,仅按原数追缴,未加责罚。汝当效其诚,勿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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