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研习税律聘专才
赵翁取《庆元条法事类》税令篇,指曰:“税务繁杂,非一日可通。汝当每月朔望,至税监司‘律法宣讲堂’听讲,彼处有吏员详解条规。若记性不佳,可雇一‘书手’,专记税期、税目。”
乃书一帖:“税务五要——一记‘季税须于季终十日缴’,二核‘发票与账册相符’,三问‘新规颁行即研习’,四聘‘熟税之人理账’,五备‘应急银以防漏’。此五要,可保终年无虞。”
第四章 洗心革面图久安
第一节 立誓改愆求自新
王生拜谢再三,忽问:“小子虽改前过,然市人或笑我愚钝,何以自处?”
赵翁肃然曰:“《左传》云:‘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昔孔子弟子子贡,货殖有道,亦曾误算市租,后自曝其过,市人反敬其诚。汝可于纸坊门首,立‘改过牌’,书‘前因不敏,误报工商税务,今已改正,此后若再犯,甘受市曹重罚’。如此,既示己过,亦警后人。”
第二节 建簿立制防再误
赵翁引王生至书房,示其“商税日历”:“此吾自制之物,于墙上画方格,书‘孟春报工商’‘季终缴商税’等字,每完成一事,以朱笔勾之。汝可仿造,悬于账房,每日观之。”
又授“三联记账法”:“一曰‘流水簿’,按日记银钱出入;二曰‘分类簿’,分‘进货’‘销货’‘税银’等项;三曰‘总册’,每月汇总。三簿相互印证,可减少错讹。若不晓记账之法,可送子弟至‘汴梁商学’习算学、文牍,学费每年仅十贯,实为长远之计。”
第三节 借经明志固本心
临别时,赵翁赠王生《论语》《孟子》简册,曰:“商贾虽以利为务,然‘信’为根本。《孟子》云:‘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汝若能以‘诚’待己过,以‘勤’补愚钝,何忧事不成?”
王生持册再拜,泪湿衣襟:“翁以古人之言教我,以今事之例导我,真乃再造之恩!小子此后,每日读经一页,每季核账三次,若再因愚误事,非王姓子孙!”
第五章 市人传诫成美谈
越三日,王生备齐文册、罚金,先至市曹补报年报,长揖吏员曰:“小人不学无术,致误公事,今特来请罪补正。”吏见其账目清晰,言辞恳切,仅按例罚款,未加苛责。
又至税监司,呈补税申请及滞金,言:“前因不晓税法,致有疏漏,今卖去两箱宣纸以缴银,此后必遵教悔。”税官阅其账册,见其将少报缘由一一标注,叹曰:“能如此坦诚改错,胜似无数狡商。”遂准其补正,免予追责。
王生归后,即于店门立“改过牌”,又聘一老童生专理文书,每月朔望至税署听讲。半载之后,“王家纸坊”账目清晰,纳税及时,市人皆赞其“知过能改,真善贾也”。
后赵翁将与王生问答整理成篇,名曰《商税补愆论》,遍赠汴梁商贾。其篇末有赞曰:“愚非罪,过不改乃罪;贫非耻,饰过乃耻。观王生之改,知‘诚’可动官,‘勤’能补拙,此非独商道,亦为人之道也。”
汴梁士人闻之,亦叹曰:“赵翁以经典为药,王生以坦诚为引,竟能医‘愚钝误事’之症,此真《论语》‘有过则改’之活解也!”由是,《商税补愆论》传于市井,凡商贾遇申报之惑,多取此为鉴,汴梁市曹亦因之少讼,吏民相得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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