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译闭上眼睛,眼前便漫过那些浸着血与汗的往事。溃兵们在鬼子的枪林弹雨中死熬硬撑,拼到最后一口气才跌进禅达;就因为那通慷慨激昂的演讲,最后脱得只剩条裤衩,才狼狈地挤上飞机。好在丛林里撞见了龙文章,一路逃亡,聚拢了残部,却终究被堵在怒江之畔。
林译记得自己打的旗语,记得带着大伙唱的军歌,也记得对面传来的回复:残部渡江必遭倭寇追击,江防亦受影响。不如死战江岸,日后虞某必集合东岸军官为众将士浇祭。
那时候,林译对虞啸卿便存了些说不清的反感。后来弟兄们过了江,也上了公堂,总算把龙文章救了回来。可林译心里清楚,虞啸卿嘴上说他们身份不明,却用一千多人的英灵,为自己请回了首功。
之后炮灰依旧是炮灰,补给军饷照样是施舍般的打发。可龙文章说,争取了,总会有的。他便也慢慢信了,相信虞啸卿是在为他们尽力争取,相信这是一位有实力的指挥官。
然而南天门的进攻部署还是露馅,那些自恃优秀的指挥官们,原来全是闭门造车的货。看似天衣无缝的部署,被龙文章和孟烦了戳得满是窟窿。那一刻虞啸卿垮了,他心里那尊高高在上的神像,也跟着塌了。
自那时起,林译心中的信念反而愈发清晰、坚定!他要成为龙文章那样的人。无论要吃多少苦,受多少屈辱,他都要亲手锻造一支属于自己、属于弟兄们的“铁流”。
后来,龙文章将他们送进树堡,在那不见天日的地堡里,他们苦苦支撑,用血肉之躯盼来了胜利,代价惨烈,侥幸生还。
可谁曾想,硝烟散尽,他们没死在敌人的枪炮下,却倒在了“自己人”的算计里。高高在上的那些人,视炮灰如草芥,迷龙被随意枪决,最终连团长也未能幸免。炮灰团,彻底散了。
林译在漫长的迷茫与自责中沉沦。他确实带出了一支铁军,但这支铁军的枪口对准了同胞……
他记得孟烦了前来谈判时的眼神,记得那曲在绝望中奏响的唱片,更记得,那支冰冷的勃朗宁手枪……
“他们已经烂透了!没救了!”这念头如同淬毒的匕首,反复剜绞着他的心。
“一将无能,累死三军!”从参军之后,他反复咀嚼自己这段笔记,终于彻悟:那是个没有光的地方,他们从不在乎非嫡系的死活。这一次,他林译,炮灰团的袍泽兄弟,绝不能再做任何人的炮灰!
林译不再迟疑,点燃一支烟,挥手让卫兵叫来了迷龙。“仓库里磺胺还有多少?黑市那边停掉,我要用它救老闫的命。”
迷龙的眼珠几乎要弹出来,“磺胺?拿这个救老闫?我说林长官,咱库里不是有汽油吗?咱不是还锁着一辆洋人轿车吗?那玩意才好使。”
林译一时怔住,眼神有些迷茫的问道:“车?那玩意儿能比救命的磺胺值钱?”
迷龙摇着头笑了,一脸的鄙夷:“救命?磺胺救的是大头兵的命,顶天了救个团长营长!眼下黑市汽油才是金疙瘩!”
他搓了搓手指,“洋人的豪华汽车那是直接换美金的!山城上头的大人物有的,下面这些当官的有权的,谁不想弄一辆充充门面?这风气你都不晓得?”
林译喉结滚动,竟然说不出一句反驳。迷龙的话像根针,刺破了他残存的幻想。他终于记起来了,在胜利后的和平时期,这些才是军官们趋之若鹜的东西。战争中的优良作风早被丢在犄角旮旯里了。
“把……把车提出来吧。”林译的声音干涩,带着认命的疲惫,“我想办法找人去试试。”
当晚的酒宴,灯红酒绿,觥筹交错。林译强忍着厌恶,搂着舞女堆起笑脸,将二十条金灿灿的“大黄鱼”推到了陈主任面前。
直到送走这尊“大佛”,林译才像被抽干了力气,抓起酒瓶猛灌,直喝得人事不省。朦胧中,他摸索着摘下胸前那枚曾引以为傲的军官教导团奖章,看也没看,随手一抛。奖章在垃圾桶里发出一声清脆而讽刺的撞击。
几天后,山城的办公室里,刺耳的电话铃声响起。“长官,对方松口了,他们表示愿意赎人。开价是一辆LaSalle model 50豪华汽车!”电话那头的声音透着邀功的兴奋。
“噢?那个什么拉塞木头是什么车?是好车吗?”话筒里传来一个明显被勾起了兴趣、带着急切欣喜的声音。
“好车!顶好的车啊!约翰牛那些高官显贵的首选座驾!要不是打仗,各国高层打破头都抢不到!他们首相的私人用车就是这个型号!咱们这儿,绝对是头一份儿!独一份儿的体面!”斡旋者卖力地吹捧着,仿佛那车是他的杰作。
“好!好极了!”电话那头的声音陡然拔高,带着不容置疑的命令,“你马上去办!一手交车,一手放人!”
事情推进得异常迅速,效率高得惊人。没几天,闫森便洗清了冤屈,调令也跟着来了:王哲驹调离南天门,赴司令部任参谋;闫森接任南天门守备团团长;林译则官升一级,出任联军混成旅少将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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