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芝兰就势坐下,“你说。”
覃橦懊恼地垂头,她是不是太沉不住气了?
不过如今,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她张口说:“我和他,是在十年前认识的。”
那时候,我刚上六年级。
因为父母长期要在建水做生意,他们在建水买了一套房。
他们常在外奔波,飞国外,或去别的城市,请了一个保姆陪着我。
时常一个人难免孤寂,于是我只能听歌,打游戏,有时候太过难受就躲在被子里哭泣。
我不明白,为什么别人的父母都能陪在自己的孩子身边,但自己的父母就像是一个陌生人,一年见不到几面。
开学那天,天空碧蓝如洗,我听着歌,背着书包在操场上散步。
操场上有人在打篮球,欢呼声震耳。就算戴着耳机,我也能听到那些女孩的尖叫声。
真没趣,花痴!
我踩着步子往前走,在跑道里缓缓向前,内心已经麻木不已。
这世界的喧闹,都与我无关。
没走多久,一声啪嗒声吓得我往后一退。
我仔细一看,眼前有个篮球正在地上疯狂疯狂翻滚,我朝边上看去,隔着一道高高的铁网,篮球场那边的人正直直望着这里。
隐约间,有人正跑向大门,朝我这里来。
我弯下身,捡起篮球,等抬头时,眼前站着一个男孩。
他有一张极为秀气的脸蛋,运动过后潮红的脸像是冬天刚洗好的苹果,腾腾地冒着热气。
他的眼睛里藏着奔涌的海,弯弯地笑起来跟天上的月亮不遑多让。
他穿着一身白色的运动球服,搭配一双白色球鞋,身高比我高半个头,此时站在面前,略微低头望着我。
眼前朝气蓬勃的男孩勾唇笑起来,露出两颗小虎牙,平添几分可爱的味道。
他的声音像是耳机里传来的乐调,很轻但又很明显地冲进我的世界里。
“同学,球差点砸到你了,对不起啊!给我吧!”
我无声把球递了出去。
他的手没碰到我的,堪堪隔着一点距离将球接了过去。
那传来的灼热温度却将我的手烫到,我连忙背回了身后。
“谢谢啊!”
男孩笑得开怀,转身就走,留下的背影像是深夜的梦。
他的发丝被热汽浸湿,额头滴下的汗水在空中转了一个弧度,落在我的鼻头上。
朦胧之中,我似乎闻到一股清甜的味道,点点的漫进我的鼻腔。
第一次,我的心要跳出胸腔。
第一次,有种被世界喧闹裹挟的感觉。
我原本以为这只是一个无关痛痒的邂逅,那个被称为建水一小头号人物的少年,名叫华于展的阳光少年,只是我漫长人生里很快结束的白日梦。
谁知道,他就在我隔壁班。
每次我去教室,都要从他们班级门口路过。
我总是不经意地看向他,哪怕是他的一个背影,也让我雀跃不已。
在这个陌生世界的岛屿,我仿佛找到了一隅之地,成为了自己的岛主。
六年级的生活如做梦一般地度过。分别那天,我看着他离校的背影,面对着越来越模糊的世界,束手无策。
也许是上天怜悯我,给了我一个巨大恩赐,当我走进建水一中(5)班的大门时,我在几十人的新班级一眼看见了他。
他看向我,我不知道自己为何先逃避。
我们成为了初中同学,名副其实的同班同学。
他活泼,好动,乐于助人,幽默,成绩优异,是老师眼里的好学生,而我,阴暗,沉默,不苟言笑,只是一个难以留下名字的小透明。
我跟他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我时常这么想。
但我又无法控制被他吸引。
我们像是两条无法相交的平行线,从初一开始,一直到高二,我们是同班同学,但没说过几句话。
直到高三,有一次体育课上我晕倒,是他背着我去了医务室。
那天的天气很好,明媚的风中的还有花香。我不知道,那花是什么花,我只知道,后来回忆起,我再也找不到那么香的花了。
他主动聊起话题,“你很喜欢听歌?”
我默默点头。
他提及自己的爱好,“我也很喜欢听歌,比如那一首,告白。”
告白?
那是我最喜欢的歌。
我悄悄捏着被角,呼吸凌乱,快要背过气去。
他望着窗外,我看着他的侧脸,听他说:“很好听的旋律,歌手的唱腔很独特,像是一个暗恋的人怯懦地不敢去告白,意境也很优美。”
我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也许是我的异样吸引了他,他回头,伸手就擦去我额头的汗,脸上担忧地问:
“你怎么样了?是不是很痛?”
“痛!”
我捂着自己的肚子,冷汗直冒。
现在我很确定,自己的痛经大过其他的感受。
在那一瞬间,一只温暖的手覆在我的手上,那种滚烫的触感又再次袭来,大脑一片眩晕。
我分不清是哪种原因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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