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初白从来没有这么被坚定的选择过,心中的某种东西似乎在动摇。
一个拧巴的人需要一个坚定选择自己的爱人。
小心去问:“你不会嫌弃我是一个种地的吗?我……不能给你很好的生活。”
沈昼抬起有些湿润的眼睛,泛起疑惑。
妻主愿意收留他便是天大的恩惠,自己怎么会嫌弃呢?
“我怎么会嫌弃自己的妻主,若妻主不要我,我就要饿死街头了,昼儿认为和妻主在一起就是很好的生活啊!”
他对自己有多清楚的认知,妻是妻,夫是夫,夫永远不会在妻之上。
常言道,赘鸡随鸡,赘狗随狗,妻主便是夫郎的天,若是夫郎背叛了自己的妻主,那是要遭天谴的。
拉起墨初白的手放在自己温热的脸颊上,亲昵的蹭着,可怜兮兮恳求道:“所以妻主不要赶我走,好吗?”
“那……就留下来吧!我会好好对你的。”
墨初白感到手心处烫烫的,也不知道是自己太过紧张,还是面前漂亮人儿的羞涩。
沈昼抱了墨初白好一会,才依依不舍的松手,整理好情绪,有些拘谨。
“刚刚是昼儿冒昧了,昼儿只是太喜欢妻主了。”
墨初白有些结巴,“没……没关系。”
立马转移话题。
“我……我要去山下打水了。”
沈昼握住她的手,笑得温柔。
“我和妻主一起去,我也可以帮妻主打水的。”
墨初白下意识回握,回头打量着他。
“你?你看起来手无缚鸡之力。”
沈昼眉头微蹙,故作生气。
“妻主莫要强求取笑我,到时候你就知道我有多厉害了。”
他生气的样子像一个胖乎乎的小包子,墨初白觉得可爱,不由染上笑意。
墨初白牵着沈昼的手,慢慢往下坡走。
晨光洒在彼此身上,如油墨画里温馨的色调,她们都变成了画中的人物。
沈昼看着妻主的背影,原本清澈的眸子,染上一抹欲色和痴迷。
看来妻主不喜欢太过主动的,感情这个事情还需要循序渐进,日久才生情。
她们的时间还长,自己可以慢慢攻略这个女人,他不但要得到她的人,也要得到她的心。
小兔子一生只会有一个主人,他会一辈子爱着一个人,一辈子守护着自己的主人。
正在打水的王大花注意到山坡上下来的两人。
“你家小郎君怎么来了?刚刚这么危险,没伤到吧!”
墨初白:“没有,他迷路跑上河村里去了。”
王大花骂骂咧咧。
“上河村的,真不是个人,能干出这样的混账事,话说墨大妹子你什么时候这么有力气了?”
她问出一个困惑的问题,她和墨初白当了两三年的邻居,她有多么大的力气自己再清楚不过了。
怎么可能两拳就把张雅干倒。
墨初白有些心虚,“这个……大概是因为吃饱了吧!”
总不能说自己有金手指吧!估计会被当成一个神经病。
“我知道了!”王大花恍然大悟,“你和江遇那个小贱人在一起的时候是不是没吃饱过饭!”
想到江遇那可恶的嘴脸,气就不打一处来。
从进门后,江遇没有一天不作妖的,硬生生把人当牲畜耍,都快把墨大妹子折腾成毛驴了。
墨·毛驴·初白:啊对对对!
王大花为墨初白愤愤不平:“真是造孽啊!摊上这么一个东西。”
墨初白知道她是个话唠,说起来便没有任何时间概念,立即转移话题。
“王大婶子还是先浇水吧!太阳上来了,一会恐怕热的慌。”
来回挑了一桶水后,沈昼看着到自己小腿处的麦苗和别人家光秃秃的田地。
“妻主,我们的麦子是不是和别人家的不太一样。”
何止是一样?比人家的多了一百多天呢!
“呃……这个……。”
确实是与众不同。
突然,灵光一闪。
“……新品种!啊对!是新品种!长得特别快的那种!”
想不到理由,墨初白就开始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沈昼似乎真的信以为真,一拍手掌,是藏不住的愉悦和激动。
“那太好了,我们就可以早点吃上粮食了!”
哼着小曲,快快乐乐去挑水了,有了沈昼这个帮手,还不到正午就浇完了。
嘭!
一颗红果结结实实砸在自己脑门,“谁?”墨初白四处张望,看到了不远处的闻人渺,小小一只,笑起来像温暖的向日葵。
“是我呀!”
闻人渺俏皮一笑,朝着墨初白扮了一个鬼脸。
墨初白的眼眸亮起,心脏是按耐不住的跳动,像是一根线缠绕在心脏,明明从未相遇,却似久别重逢。
他比游戏中的更温暖,是扑面而来的活人气。
“你不去照顾你的花,到田里来干什么?”
她下意识去啃咬手中的红果,满口酸涩,让她差点原地去世。
好酸好酸!
闻人渺嘲笑着,抬起脚便轻快的跑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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