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初期苟一下,二三十章就宰了王英,诸位看官耐心看便是。
前情提要:李清照20多章出场,“开局”是标题党,作者耐心刻画感情戏,追求逻辑,不是无脑收,别喷作者了,谢谢。
……
“哗啦”,一盆凉水从天而降,郑天浑浑噩噩的意识打了一个激灵,突然清醒过来。
“小的们,墨迹什么,速将此人心肝取来下酒。”
我是谁?
郑天头痛欲裂,混乱的影像和声音仿佛电影一般在脑浆里翻滚冲撞。
郑天?一个现代社畜,加班猝死的倒霉蛋?
还是郑天寿,长年累月替人打银,使得一手好剑,惯走江湖?
两种记忆如同沸腾的油和水,激烈地排斥又强行融合,带来一阵阵剧烈的恶心感。
他艰难地睁开沉重的眼皮,视线模糊了好一阵才逐渐聚焦。
昏黄的光线下, 人影绰绰,显然周围有不少人,而自己被反剪双手,好似粽子一般绑在一根柱子上。
抬起头,前方围着几十个衣衫褴褛的汉子,手中或是持刀,或是抱着钉耙,像是一群古代的泼皮!
而那上首位置,摆着两张披着虎皮的粗糙交椅。
这是……土匪?
郑天一愣,眼前这般场景,像极了他在电视里看到的土匪窝。
不过,二十一世纪哪里来的土匪?
脑海里的另一个记忆突然浮现,郑天寿已经知道,自己不在蓝星了。
这具身体的主人叫做郑天寿,与他名字相像。
不只是巧合,还是两人冥冥之中有什么联系。
这几天郑天寿正风尘仆仆地赶路,路过清风山下。
饥渴难耐,见到路边有一茶棚,顺道买了一碗茶水喝。
谁曾想,这一喝就出事了,只吃了一碗粗茶,便昏昏然晕了过去。
等他再次醒来,已经变成这副模样……
社畜郑天哪里还不知道,前身必然是被土匪用蒙汗药麻翻了,那茶棚就是土匪们盖的黑店,专坑过往行人。
我这穿越时机也太惨了吧?
还没时间好好感受,突然,眼前发生的一幕让其亡魂大冒!
只见一名面目凶悍的歪嘴汉子,手里正攥着一把尺来长的牛耳尖刀向其走来,嘴里狞笑:
“俺的手艺大王还信不过?瞧好吧,小人定然将这小子的心肝完整取下来,不坏一点儿,给两位大王做醒酒汤!”
郑天寿忍不住向上首望去,这歪嘴汉子口中的两位大王正大马金刀地坐在堂上,一高一矮,身穿披风,端的与其中小喽啰打扮不一样。
其中坐在右手边的,是一名矮小汉子,端着个酒碗,闻言哈哈大笑,声如破锣:
“歪嘴刘,你的手艺俺信得过,速速动手吧,俺与哥哥酒兴正浓,就差这一口热汤了。”
歪嘴刘笑道:“大王放心,小人这就动手!”
歪嘴刘逐渐逼近,郑天寿此时却是被他们的话迷住了。
用人的心肝来做醒酒汤?这不是水浒传里面的情节吗?
我这不会是穿越到水浒传来了吧?
由不得他多想,那歪嘴刘已经走到他面前了,脸上露出瘆人的笑容。
郑天寿的心“蹦蹦”开始跳起来,一想到接下来将要被这帮凶残的土匪开肠破肚,还是不打麻醉的那种,郑天整个人都感觉不好了。
郑天寿拼命思考应对之策。
那歪嘴汉子也不废话,径直走到郑天面前,饮了一口水,吐在手里的尖刀上,锋利的刀刃闪烁着渗人的寒光。
郑天想到原身也是个精通武艺之辈,想要反抗,却被一条手指粗的麻绳缚住,动弹不得。
眼见那刀尖就要划开肚子,郑天连忙喊道:“好汉且慢!在下有话要说!”
歪嘴汉子嘲讽道:“你有甚话,留到阎罗殿找阎王老爷说去吧!”
刀尖逼近,郑天已经感受到腹部传来轻微的刺痛感,如果没有转机,那他就死定了。
瞧向上首的两把虎皮交椅,郑天用尽平生的力气,大喊道:“两位好汉,且听我一言,想必二位好汉也不是无名之辈,为何一句话也不让在下说?”
声音嘶哑而有力,在喧闹的大厅里激起一丝回响,盖过了周围的嘈杂。
歪嘴汉子的手臂忍不住一顿,刀停在半空。
那身材矮小的大王竟是不耐烦的骂道:“嗯?你这待死的撮鸟,嚎什么丧?歪嘴刘,怎么还不动手?”
郑天心脏狂跳,几乎要跳出嗓子眼,身体因为挣扎被绳子勒得生疼也顾不得了。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堂上左手边那位赤发黄须的大王挑了挑眉,说道:“也罢,小子,你有甚么遗言,说来听听。”
郑天眼见机会出现,朗声道:“在下郑天寿,不知两位好汉如何称呼?也好让我做个明白鬼。”
赤发汉子笑道:“小子,来到青州地面,竟不知我清风山锦毛虎燕顺的名号么?”
锦毛虎燕顺?
郑天一愣,记忆终于打通了,难怪郑天寿这个名字这么熟悉,自己真的穿越到了水浒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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