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无非就是底层的互害。
身为医生,他有时候能够做的也并不多。
一切,仿佛都是那么的无能为力。
所以,为何好人不常命?
因为好人有良心,好人有愧疚心,他们不能心安理得的去做一些违背原则的事情,做了,他们会寝食难安的。
可坏人没有这个心理负担。
一切都是利益。
只要能够成功,至亲皆可抛。
看看电影里每一个人反应就知道了。
为什么那么多人最后为林日朗打油打气?
就是因为他们平常遇到的不公也太多太多了,不管是大大小小,基本上就是属于有人,有钱,就可以痛痛快快的办了,没人,没钱,就办不了。
总之,有时候一件小事就会想着方的折磨你。
可为了生活,都忍了。
为此,在看到林日朗敢反抗之后,那么大家当然站在他的一面了。
林日朗是很聪明的,他选择了用舆论来推动这件事。
可是等他最后才发现的时候,其实已经晚了。
他也已经没有任何办法了。
最终,他选择用自己的心脏来换儿子。
或者说,他之前就是这么打算的。
否则之前他不会抽血检查的。
可这就是让人觉得并不满意之处。
假如这是现实的话,那么一切的恶真的只是市长秘书来做的吗??
市长就真的一点不知情吗??
其次,林日朗赌的是市长的良心,可是像这些当官的,他们但凡有良心都走不到这一步的。
恰恰如此,按照电影的情节来说,最后真正血淋淋的现实是,林日朗被当作劫匪被击毙,然后所有知情的人全部下达封口令,林日朗的儿子是必死,他的妻子能不能活也两说。
这才是现实。
现实就是你永远不要和人谈良心,良心,不值钱。
最后的结局完美也只是想像中的完美罢了。
大家都知道,当林日朗倒下后,这件事就算完了。
后续更不用说了。
甚至你都不用说什么细思致恐了。
因为只要是一个成年人,都可以判断得出来。
这,同样是为何林日朗求助的原因。
“我希望您可以救我的儿子,穷人,不应该得病就得死。”
这是林日朗最后说的话。
林枫则是把任务给接了。
接下任务是没有任何犹豫的。
不过林枫还是需要准备一下的。
他先是看了一遍《误杀2》,毕竟之前这部电影看的时间太久了,有些细节,林枫都快忘记了。
有些细节,林枫必须得好好的记一下。
不仅仅如此,林枫同样看了一遍《误杀1》。
其实相比较于《误杀2》来说,这个《误杀1》要更加的合理一些。
当然了,这两部其实都属于改编。
不过还是那句话,假如改编的好的话,观众会愿意买单的。
《误杀1》可以说是父亲为了给女儿洗脱杀人嫌疑才做事,同时节奏也不错。
而且最后照情况来说,其实是可以逃脱掉的。
不过这个倒并不重要了。
林枫当然知道这两部其实是毫无任何关连的,无非就是套用一个IP而已。
不过,还是有备无患不是?
对于林枫来说,多准备一下还是没有坏处的。
在把两部电影都看完了之后,林枫这一次并没有着急的进入任务。
毕竟是24小时之内可随时进入嘛。
毕竟一会儿林枫还得见秦林去。
在帝都,林枫除了单位上的同事之外,也就秦林这么一个朋友。
至于秦林呢,他朋友还是挺多的,可是不管什么朋友,哪都属于是酒场之交。
交不了心的。
秦林交心的也并不多。
今天晚上,秦林让林枫无论如何得出来陪他喝这几杯,这倒让林枫有些好奇了。
听口气,秦林这属于是吃瘪了吗??
晚上8点,今天两个人找了帝都一家虽然名气不大,但是羊肉火锅做的非常不错的小店。
林枫平常呢,就喜欢喝羊汤,再加上现在天气逐渐的变凉了,那么自然而然的,吃羊肉就再合适不过了。
这家店,林枫和秦林也经常来。
“一晃,小十年了吧。”
秦林朝着林枫笑呵呵的说道。
林枫一愣:“有这么久吗??”
秦林道:“你再想想。”
林枫笑道:“还真是,不过咱俩属于是不打不相识,而且我还得感谢你当初帮我办那案子呢。”
“要不说你是疯子呢。”
秦林提起来当初的事还有点怕:“你和我认识还没有一个时辰呢,就让我陪你办案,而且还要让我扮大佬,说实话,当初我真的以为你是恶搞,结果当交易时,枪战声不断,我特么差一点跪了。”
“那毕竟是一次意外嘛。”
林枫摇头道:“你还记得呢??”
“废话,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遇到枪战,我当时正是帝都律师界的新星,正春风得意呢,你差一点把我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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