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笑话“以貌取人”的裴慰梅呵呵直笑,从眼镜的上缘瞄了眼自己天上地下绝无仅有的孙子,反击李晓澄:“你不也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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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祖父祖母送回房间就寝后,易燃回到花厅。
李晓澄一边吃着奶油蛋糕,一边趴在沙发上翻看相册。
“你怎么回来了?是落下什么了?”
易燃看着她交缠在半空的小腿,随手捡了一个抱枕盖住她的屁股,避免她走光。
她习以为常的哼哼了声,撩了一把头发,抬眼看他。
易燃不声不响。
她笑了一下,伸手揪住他宽松垂顺的裤腿,扬言:“你的眼睛都快要冒火了,说吧,到底什么事,再不说,我可能会做更过分的事。”
说完,拱了一下屁股,那颗蓬松的抱枕随即掉落在地。
易燃的脸色晴转阴非常明显,声音如同裁纸刀一般又薄又锋利:“李晓澄,你不要误会。”
她在多年前捡了一只狗,刚好被他的祖母收养,而他接生了那只狗的孩子,并且将它可爱的孩子们带到了她身边。
巧合,而已。
所以,不要有任何误会。
什么因缘,什么天命,她可千万不要做他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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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澄翻身盘腿坐起,上钩的唇角还沾着一点奶油的痕迹。
她将右手搭在沙发背上,看着眼前这个旧爱,想起了陈小雷之前的问题。
看来,他是没必要担心了。
襄王无情。
神女无意。
只有一干吃瓜群众在瞎操心。
“请问,我该误会什么呢?”她轻笑,口吻里有一丝冷诮,“王易燃,你不要以为,少说话就是少犯错误,你英文很好,我也不错,我们完全可以向正常人那样交流。”
明明,他有一把可以在虚空画出彩虹的好嗓音。
可这人偏偏爱糟践这把好声音,拿它当枪当箭,去伤人心。
一桩前尘往事浮出水面,说一句“好巧”,道一声“难怪它们一件你就欢喜”,不是很简单吗?
非要遮遮掩掩。
看来,他还没从字典里学到“欲盖弥彰”这个词吧。
李晓澄拍拍他的肩膀,没再说话,端着她的蛋糕离开了花厅。
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门后,易燃从口袋里抽出了握紧的双拳。
对于她的指责,他无话可说。
每次意外的亲近都使他重重推开她,可当她安静自处的时候,他又以“她是安全的”的理由,不由自主靠近她。
就好比刚才,她只是随意撩了一下自己的头发,他整颗心脏就都燃烧起来了。
她根本不知道自己有多可怕。
他只能告诉自己,别害怕,it'sgonnabeok。
“梅梅啊,为什么ok叫ok呢?”年幼的kate窝在外祖母怀里问。
裴慰梅抚摸着她柔软的长发,笑着说:“因为它是一只流浪狗啊,你只要对它说这句话,它就会安静下来,不发抖了。”
“哥哥,这是真的吗?”
“嗯。”他回答。
裴慰梅将“ok”从纽约带回LA,最后交给了自己的孙子。
“你喜欢这个礼物吗?Iran?”
老实说,不喜欢。
是“ok”选择了他。
就像哈利波特的魔杖,是魔杖选择了自己的主人。
“ok”那时还很虚弱,只有待在他身边才肯闭上眼睡觉。
但就算他抱着它,它依旧会一阵一阵过电似的发抖,有时他会误以为那是抽搐,随时会被死神的套索捕捉。
可是,只要说“it'sgonnabeok”,它就能平静一阵子。
“ok”不仅是根魔杖,更有独属它自己的专门咒语。
易燃一直以为这句咒语来自他的祖母,因为“ok”的名字是祖母所定。
可今天他知道了,这一切的“始作俑者”,都来源于李晓澄。
他苦笑一声,以手搓面。
人生可真是荒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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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路这桩“人狗相认”的感人事迹发生后不久,远在纽约的裴庆承就收到了线报。
“那么,她有提起那件衣服吗?”
大元支吾起来,以遗憾的语气说道:“似乎,并没有。”
本就心情低落的裴庆承情绪更是跌到了谷底,他捏捏因为高强度连轴工作导致酸胀不已的山根,泄气道:“ok,fine。”
没事。
当李晓澄决定搬到灵武路住后,他拨冗陪她回家收拾行李。
他两个姐姐都是典型的仓鼠体质,至今衣柜里还保留着第一次与男生约会所穿的裙子。
但李晓澄不一样。
她的衣柜构成十分简单,打开时甚至有些不好意思对他说:“你出去吃水果,我自己收拾就好。”
因为是在她的卧室,房间里到处都是她生活的痕迹。
那时的他喜欢她喜欢得不得了,不夸张的说,他希望她长在自己腿上。
“怎么,里头藏了什么‘好东西’?”他摸着她的脸颊下颌,取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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