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赶路多日,书怀恩终于在一个黄昏,来到了这座燕州小城:落易城。
牵着马,不由自主的便来到了曾经住过的清风客栈,只是,如今的清风客栈已经改名成了广来客栈。
进了客栈,要了间上房,书怀恩刚躺在床上,缓了一缓,不由得心中一动,脸色有些发烫的起身下了楼,来到对面的绸缎庄。
这次是一个年轻姑娘招待的书怀恩,先是量了身型,接着腰围等等,然后又记下了书怀恩所选的料子和要求,最后收下定银便在书怀恩的强烈要求下,答应明日上午便可来取衣裳。
满意的书怀恩额外丢了块小碎银过去,年轻的姑娘愣了下,然后露出开心的笑容收下了碎银,接着脆声的说道:
“公子放心好了,不会误了时间的。”
书怀恩满意的点了点头,这才回了客栈。
翌日
饱睡一夜的书怀恩一番洗漱后,便结账下楼,先是来到绸缎庄,换上定制好的新衣,然后在那绸缎庄姑娘欲语还休的神情下,匆忙侧马离城。
迎着风,感受着如火骄阳,望着远处湛蓝的天空,闲散的白云,书怀恩不禁仰天长啸,一抒这段时日憋在胸中的抑郁之情。
赶赶停停,直至下午,来到了记忆中的无名小镇。
牵着马,书怀恩特意绕了一圈,选了家客栈将马寄存,这才偷偷潜到曾经去过的那间酒楼的楼顶,做贼一般伏在屋檐后,鬼祟的探头探脑,看向水仙所在的宅院。
只是,收获的依旧是失望。
伊人早已不在,曾经的宅院如今已然变成了一家很受欢迎的米粮铺,一些买东西的镇民进进出出,好不热闹。
书怀恩深呼了口气,直接后仰躺在被烈日晒的发烫的瓦片上,眯着眼睛,感受着背上传来的灼热感,心里却是说不出的滋味,这便是缘分么?
不死心的书怀恩溜下酒楼,佯装买米的来到米粮铺,一边排队,一边和前方的一个大婶搭讪道:
“这位大姐,这家铺子还挺受欢迎的嘛。”
看上去年过四十,穿着紫红衣裙的肥硕女人眼见书怀恩一身乳白色玄纹丝质长袍,腰系同色镶玉带,脚踏白底黑布靴,面容白皙无须,举止文雅谦恭,一双漆黑幽深的眸子带着渴求的望着自己,未等说话,身子已是酥了半边,又闻其大姐之称,更是欢喜不已,急忙回道:
“可不是么,整个奚名镇,这家铺子的成色是最好的。”说罢身体还微微向后靠了靠。
眼见大婶十分热情,书怀恩也不在转弯抹角,单刀直入的问道:
“上次来时,记得这里还住着一户人家,好像主人在官府办差,大姐你可知情?”
“你说的是方捕头吧,人家武艺高强,被上面的大人看中,给提拔到别的城了,家里人便卖了房子,收拾细软也跟着走了。”
书怀恩道了谢,转身走出了米粮铺。
终究缘锵一面...。
沧海桑田,说的就是这般么?
略微收拾下情怀,书怀恩黯然的离开了奚名小镇。
好像自从重获自由之后,便一直倒着霉运,书怀恩一边策马狂奔在林间小路,苦笑着想到。
只是,接下来的去处,想到这里,书怀恩脸上闪过一丝愧疚,不知周大叔可好。
周家村
周老汉今年六十有一,已然到了花甲之年,身体每况日下,却依旧每天笑呵呵的下地种田,人嘛,一辈子也就这么回事,忙忙碌碌,辛辛苦苦。
重要的,是儿子过的幸福,他这个当爹的,也就放下心了。
这天黄昏,周老汉干了一天的农活,穿着那双沾满泥土的草鞋,扛着锄头往家中走着。
“老周啊,行啊,这腿脚,利索啊。”
“那是,人家儿子出息了,去了新京学武,这当爹的也跟着沾光不是,身子骨能不好么。”
“哼,身子骨好?再好能经的起着地里庄稼的折腾?”
“我家老壮就不行,没出息的东西,只会天天下地除草干农活,唉,弄的我这把老骨头都没啥事情做。”
“诶,我家狗子也是一样,呵呵。”
“养儿防老,这儿子到京里享福去了,把老爹一个人丢在村里,说的过去么?要是我儿子,哼,非打断他的狗腿。”
“嘘,小点声...。”
周围的村民“窃窃私语”着,好似为周老汉打抱不平,实则幸灾乐祸。
周老汉也不恼,装作没听见一般笑着和村民们打着招呼,加快速度向家里走去。
几年前,周老汉的儿子周梨,被一个游荡到此的高人看中,给了块据说能去新京洛心门习武的牌子,定于某某日去黄山岭报到。
周老汉那叫一个开心,这叫什么来者,对,山沟里飞出个金凤凰。于是便拍板做主,驾着马车就送周梨去了。
岂知,这一走就是五年多,竟连封家书都没有。
起先村民们均是眼热的不得了,一个个周大哥周大哥的喊着,问长问短的。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态度也渐渐的变了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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