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真郡城很大,所以被分为了东南西北四城,文衙门也就是郡守府在南城,武衙门也就是都护府在北城,凤鸣书院在东城的东北角,西城是火真郡大多数穷人居住的地方。
火真郡最繁华的街道都是在南城,北城是各种小加工作坊,三教九流的人都愿意往北城去,因为北城的街角暗巷有一些上不了档次的小窑院,一些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人就站在街角拉客,比不上南城大青楼里的年轻姑娘,但是因为价钱更低,所以非常的受欢迎。
另外北城有很多热闹的地方,街头卖艺杂耍的,摆摊算命摇卦的,走街串巷的小货郎,另外火真郡里的真君庙也在城北,每逢庙会北城都会招引来火真郡的大部分人。
从火真郡城内穿城而过的一条河上有座天桥,过了天桥就是北城,少年和胡司离边走边看风景,少年看到很多事情都觉得很有趣,因为以前在文古村从来没有见过。
以前少年都只是从陆小宝那里知道关于外面的世界,那个时候少年很羡慕,很向往,但是去过寻仙镇之后,少年还是觉得文古村更好,少年喜欢那条石板路,喜欢村外的小河沟,铁匠铺虽然很小,房子又矮又破,但少年就觉得那更像是一个家。
北城里的大街小巷总是人来人往,少年和胡司离出现在北城的街上引起了很多行人的注意。
因为少年穿着和背着的书箱会让人一眼看出身份,还有书箱上奉旨赶考的小旗,很多行人都远远的就避让道路,因为冲撞了举人大老爷可是要被官府治罪的。
天桥下的大街上弥漫着一股马粪味,来往行人客商习以为常,胡司离只能掩面而行,少年倒不觉得如何,倒是一边闻着马粪味道一边还吃着夹了驴肉的火烧。
和南城那边又高又漂亮的商铺相比,北城的小商铺都是又脏又乱,不过少年很喜欢这里,刚过了中午,少年和胡司离走进了一条叫烧饼巷的地方,找了一家相对还算干净的小酒铺子,店家只卖酒和各种熟食,没有炒菜,少年要了一斤牛肉和一只烧鸡,还有一坛子黄酒。
胡司离一般情况下不喜欢吃东西,吃也会很少,只是陪着少年而已,但如果有烧鸡的话胡司离会吃一个人吃多半只。
小酒铺的掌柜是个面皮白净的老人家,伙计是一个比少年年纪还要小的小姑娘,也是白白净净的,眼睛不大,鼻子不大,鲜红光滑的嘴唇很厚,上身穿红衫,下边穿着紫色的百褶小襦裙,灯笼裤腿,是个挺机灵的小姑娘。
小姑娘的身后背着一个很大很大的布娃娃,布娃娃的脑袋比小姑娘的脑袋还要大,耷拉在小姑娘的肩膀上。
因为已经过了饭点,小酒铺子里除了少年和胡司离没有别的客人,掌柜的老头坐在柜台后面昏昏欲睡,背布娃娃的小姑娘坐在另一张桌子前看着大街,两条腿无聊的来回晃悠着。
少年吃的很慢,那一坛黄酒启了封之后倒了一碗,少年只喝了一小口,然后便总是去看着那个背着布娃娃的小姑娘。
只要是看到这般大小的小姑娘,少年就会想起公孙大圣,少年觉得天底下大多数的小姑娘都比公孙大圣漂亮,但是公孙大圣却是最可爱也最懂事的那个小姑娘。
胡司离吃完了烧鸡之后对着小姑娘说道:“小妹妹,可不可以给姐姐再拿一只烧鸡包好,姐姐要带走的,你们家的烧鸡很好吃。”
小姑娘应了一声从椅子下跳下去,扶了扶身后的布娃娃小跑进后厨,很快就提了一个纸包出来放到桌子上,说道:“里面有两只,收一只的钱。”
胡司离好奇的问道:“这是为何呢?姐姐要的是一只,小妹妹如果给姐姐包的是两只,那么就不能只收一只鸡的钱呢,这样你今天卖的酒和肉就没有钱赚了呢。”
小姑娘说道:“不会的,我们店里每天会准备三十只烧鸡,三十斤牛肉,如果三十斤牛肉全卖光,那么三十烧鸡就都是赚的了,牛肉卖不完可以放卤锅里,总会有人喜欢吃味道重些的,但烧鸡放到第二天就会不好吃,可我若是送给客人一只,客人下次会想着再来。”
胡司离和少年对视了一眼,两人会心一笑,这个小姑娘显然是很会算帐的,做生意这个样子当然会有很多回头客。
少年问道:“你叫什么名字?你不用去书院里面读书吗?”
小姑娘回答道:“我叫楚荷,楚楚动人的楚,荷叶的荷,我不读书的,读书很无聊。”
胡司离打趣道:“荷叶的荷,为什么不说是荷花的荷呢?楚荷,你喜欢卖烧鸡和牛肉吗?”
小姑娘叹了口气,说道:“不是我喜欢,是因为这样每天可以得到五枚铜钱,等我攒够了五千文钱我就不卖烧鸡和牛肉了。”
少年非常好奇,问道:“那么你有了五千文钱要做什么呢?”
小姑娘又叹气,说道:“我要去一个很远的地方,每天吃两个馒头,一个馒头两文钱,我每天走三十里路,五千文刚好够走到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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