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太守刘君世,铸造了一条黄金做的有花纹的蛇,用来献给大将军梁冀。益州刺史种暠揭发并逮捕了他,派人快马向朝廷报告。梁冀因此记恨种暠。正好巴郡人服直聚集了几百人,自称天王,种暠和太守应承去讨伐抓捕,没有成功,很多官吏和百姓都受了伤。梁冀趁机陷害他们,派人逮捕了种暠和应承。李固给太后上奏章说:“我听说这次讨伐抓捕造成的伤亡,本来不是种暠和应承的本意,实在是因为下面的县吏害怕法律治罪,追捕得太急迫,才导致这样不好的结果。最近盗贼到处兴起,一直没断绝。种暠和应承因为最先揭发大奸臣反而一起受罪,我担心这样会打击州县官员揭发坏人的积极性,以后大家都互相掩饰隐瞒,再也不尽心做事了!”太后看了奏章后,赦免了种暠和应承的罪,只是免去了他们的官职。那条金蛇被送到大司农那里,梁冀向大司农杜乔借来看,杜乔不肯借给他。梁冀的小女儿去世,他让公卿大臣都去参加葬礼,只有杜乔没去,梁冀因此对杜乔怀恨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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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元年是东汉王朝权力斗争白热化的一年。幼主冲帝夭折后,外戚梁冀一手操控皇位继承,与士大夫代表李固的冲突全面爆发,而边疆与内地的叛乱虽暂被压制,却难掩王朝根基的崩塌。这一年的历史,如同一场加速上演的悲剧,处处透着权力的狰狞与时代的绝望。
皇位继承:梁冀专权与士大夫的最后抗争
冲帝夭折后,皇位继承之争成为矛盾焦点,彻底暴露了外戚专权的蛮横与士大夫的无力。
李固的“立长”之谏与梁冀的“立幼”之谋
太尉李固明确提出“择长年,高明有德,任亲政事者”,并以“周、霍立文、宣”(周勃、霍光立成年君主稳定局势)对比“邓、阎利幼弱”(邓太后、阎太后立幼主专权),直指问题核心:立长君是为国家安危,立幼主则是外戚谋私。但梁冀为保权势,执意选择八岁的渤海王之子刘缵(质帝),甚至绕开“所征诸王侯到乃发丧”的程序,仓促迎立,尽显“废立由己”的跋扈。李固的理性建议被无视,标志着士大夫在皇权交接中彻底失去话语权。
葬礼之争:制度与私欲的碰撞
李固主张将冲帝葬于顺帝宪陵茔内,依康陵制度从简,理由是“处处寇贼,军兴费广”,反对过度劳民伤财。这一建议被采纳,看似士大夫的局部胜利,实则是梁冀暂不愿在“小事”上与李固纠缠——他的注意力集中在巩固权力上,葬礼从简与否,对其核心利益无关痛痒。
权力倾轧:梁冀对李固的诬陷与士大夫的困境
梁冀与李固的矛盾,从“立帝之争”延伸至政治全局,最终演变为对士大夫的残酷打压。
飞章诬奏:罗织罪名的卑劣手段
李固掌权后,奏免顺帝时期“不以次”任命的百余名官员,这些人怨恨之余,迎合梁冀旨意,诬告李固“因公假私”“离间近戚”“无惨怛之心”,甚至扣上“累父毁君”的大罪。诬告内容荒谬至极(如“胡粉饰貌,搔头弄姿”),却精准击中皇权时代的敏感点——“离间近戚”“作威作福”都是帝王最忌讳的罪名。梁冀将诬告书转交太后,虽因太后暂时抵制未得逞,但已为日后诛杀李固埋下伏笔。
士大夫的孤立无援
李固的困境,是东汉士大夫群体的缩影:他们试图以“制度”“道义”约束外戚,却缺乏实际权力支撑。太后虽“多从”李固建议,却受制于兄长梁冀;朝中官员或依附梁冀,或明哲保身,无人敢公开支持李固。这种“孤立”注定了士大夫抗争的悲剧性——他们的理想如同堂吉诃德的长矛,刺向的是权力的铜墙铁壁。
叛乱与平叛:军事胜利难掩治理溃烂
这一年,羌患与内地盗贼暂被平定,但胜利的代价沉重,暴露的问题远多于解决的问题。
羌患的“虚假平定”:西羌叛乱多年,耗费八十余亿钱,却因“诸将多断盗牢禀(克扣军粮),私自润入,以珍宝货赂左右”,导致“士卒不得其死者,白骨相望于野”。最终,左冯翊梁并靠“恩信招诱”,使五万余户羌人归降,陇右暂平。这场“胜利”与军事无关,全靠羌人对朝廷腐败的绝望暂告段落——一旦官吏再施暴政,叛乱必然复起。八十亿军费的消耗,多数流入将领与权贵腰包,国家财政被蛀空,这才是羌患的根源。
滕抚平叛的“昙花一现”:徐、扬盗贼在滕抚等人镇压下暂平:马勉、范容、徐凤、华孟等首领被杀,张婴败走,东南“悉平”。滕抚的军事才能值得肯定,但平叛的基础是“广开赏募”(用钱粮激励),而非制度性解决民生问题。盗贼的根源——官吏贪暴、百姓贫困——并未改变。滕抚被调任左冯翊后,东南很快会再次陷入混乱,这种“兵来将挡”的循环,正是东汉后期治理失效的典型表现。
梁冀的嚣张与士大夫的气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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