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1年《腊戌协议》划定的缅北少数民族自治区,涵盖果敢、佤邦全域,曼德勒北部、掸邦东北部及萨尔温江中游沿岸区域,总面积约10多万平方公里。结合当时殖民后自治政权的治理需求与代行政效率,楚阳与楚礼参考中国北洋政府行政架构、英国殖民地方治理模式,将自治政府核心部门调整为内政部、外交部、军政部(隶军委会)、财政部、实业部、教育部、交通部、司法部八大行政部门,同时设立参议局(代行立法职能)、监察局两大制衡机构,县域层面则按“核心区-过渡区-边境区”划分21个县级行政区,1万余名退役老兵充实到县、乡两级行政岗位,构建起“中央-县-乡”三级政务网络,确保自治政策能穿透基层。
内政部:自治政权的“管家”,承接原民政厅核心职能
作为最核心的行政部门,内政部掌管除军事、外交外的所有内部行政事务,直接对接21个县的行政公署,1万余名退役老兵中3500人进入该部,其中2000人派驻各县担任“行政督导员”,是基层治理的“主心骨”。其职能深度适配缅北“移民多、民族杂、需稳定”的特点:
- 地方行政管控:制定《县行政公署组织章程》,明确各县设“行政长官1名(需华联党党员)、民政科员2名、户籍科员1名”,乡镇设“乡董1名(华人与少数民族各占50%)、干事2名”;1922年一季度完成21个县的官员任免,其中华人官员占60%,少数民族官员占40%,确保“华人主导、民族协同”。
- 移民安置与户籍:下设“移民安置局”,1921-1922年接收云南、四川移民30万人,按“每500人建1个移民新村”的标准,在果敢、曼德勒北部新建60个新村,退役老兵主导土地丈量(每户分5亩耕地)、房屋分配(统一建造土坯房),同时建立“户籍登记制度”,每户发“自治区居民证”,凭证享受土地、教育权益。
- 礼俗与宗教管理:尊重少数民族习俗,制定《民族礼俗保护条例》,禁止华人移民干涉佤族“猎头节”、掸族“泼水节”;同时限制英国传教士在自治区内传教,仅允许在曼德勒北部1个指定区域活动,防止殖民文化渗透。
- 土木工程与公共设施:主导“民生基建”,1922年拨款1000万银元,在21个县各建1座“公共粮仓”(储备3个月粮食,应对英军封锁)、1所“惠民诊所”(配备从德国招募的医生),退役老兵参与工程建设与后期管理,确保设施落地即用。
外交部:鉴于缅北仍受英国殖民体系牵制,外交部的核心职能并非“建交”,而是“维护自治权、拓展生存空间”,由楚礼亲任部长,下设“美洲事务司”“对英事务司”“对土司事务司”“对南洋事务司”“欧洲事务司”,工作人员多为留法,美,英,德背景的华人知识分子与熟悉土司关系的少数民族骨干。
- 对英事务:据理力争守底线:以《腊戌协议》为唯一依据,每周与英国驻曼德勒殖民当局对接,驳斥“干涉自治政务”的要求。1922年2月,英国以“保护侨民”为由要求在果敢设“领事馆”,外交部以“协议未授权”拒绝,最终迫使英国放弃;同时监控英军动向,将情报同步给统调局与军委会。
- 对土司事务:利益捆绑促团结:对接掸邦、佤邦未纳入自治区的周边土司,以“棉布、农具援助”换“不与英军合作”。1922年上半年,与5个掸族土司签订《互助协议》,楚氏货栈低价供应棉布,土司承诺不允许英军借道其领地,外交部定期派专员回访,维护合作关系。
- 对南洋事务:民间贸易破封锁:在泰国曼谷、越南西贡设立“商务代表处”(非官方),对接当地华人商会,开拓棉布、钨矿出口渠道。1922年,通过曼谷华人商会将30万匹棉布销往泰国,换回2000吨大米,缓解自治区粮食压力;同时从南洋招募华侨工程师,充实实业部与交通部。
军政部:军政部隶缅北军委会(楚阳任主任),楚强兼任部长,核心职能是“为自卫军提供保障”,避免军事与行政脱节,下设“军需司”“征兵司”“军械司”,工作人员多为退役军官。
- 军需供应:精准对接兵工厂:根据自卫军6个师的编制,制定“月度军需计划”,协调楚氏兵工厂供应武器(每月3000支步枪、50挺机枪)、后勤部供应粮食(每人每天1.5斤大米),1922年建立“军粮储备库”3座,确保前线断供不超过3天。
- 征兵与优抚:稳定兵源保士气:制定《自治区征兵条例》,规定“华人移民家庭每户出1名男丁,少数民族家庭每2户出1名男丁”,服役期3年,军饷为每月10块银元(是英国殖民军的1.5倍);同时设立“优抚局”,为牺牲士兵家属发放500块银元抚恤金,安排其子女免费入学,1922年全年征兵3.2万人,完成8万编制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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