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华联、兴南”电-楚
一、全面接管兴南:从军--控制到政务落地(1930年7月-12月)
(一)接管核心原则
以“稳定优先、制度先行、民生为本”为总原则,分“军--接管-政务衔接-基层扎根”三阶段推进,4个月内实现兴南全域政务覆盖,彻底终结殖民与土----主统治,构建“华联…领导、多民族协同、法治保障”的治理体系。
(二)全域接管实施步骤
1. 军事接管(7月15日-8月31日)
- 兵力部署:保留15万自卫军主力,分驻兴南7大战略区域(仰-城、曼城、-枝城、实-港城、果城-、佤城-、密-城-),每区域驻军2万-3万人,负责清剿残余戴英军、土匪及反楚武装,确保无大规模武装冲突。成立兴南海军,成立兴南空军。
- 据点接管:3天内完成戴英军15个核心据点、殖民办公楼、军火库、电台、港口等关键设施接管,派驻“军事管制小组”(每组10人,含军官、行政人员、翻译),张贴《接管公告》,明确“保护平民、尊重合法财产”政策。
2. 政务衔接(9月1日-10月31日)
- 中央部门落地:按“八大行政部门+两大制衡机构”架构,在仰--设立兴南总部,10月1日前完成内政部、外-联-部等8大部门任员任免(部长由华联--核心成员担任,副部长含20%少数民族代表),参议局、监察局同步组建,成员30人(华联--员18人、少数民族12人)。
- 县域划分与接管:将兴南划分为35个县(含原21个县+新增14个县),按“核心区(12县,华人占比60%以上)、过渡区(15县,多民族混居)、边境区(8县,)”分层管理,10月15日前完成所有县公署组建,行政长官均为华联--员,按需配备“少数民族副长官1名+核心科员5名”。
- 土主制度终结:发布《关于停止土主统治的通告》,8月15日前解除所有土主武装,收回土--管辖权;对主动配合的土主,授予“荣誉顾问”头衔(无实权),纳入参议局担任代表;对抵抗的土主,由自卫军强制接管,其领地划归所在县管辖。
3. 基层扎根(11月1日-12月31日)
- 乡镇机构搭建:每县设5-8个乡,乡设“乡董5到7人(华人与少--民族各占50%)+干事3名(民政、治安、民生)”,11月30日前完成所有乡镇班子组建。
- 退役老兵安置:28岁以上退役老兵共5万人,3万人充实县、乡行政岗位(县行政督导员、乡干事等),2万人转业地方警察局(每县设警察中队150人,乡镇设警务站20人),12月15日前完成全部安置,签订《服务承诺书》,接受监--局监督。
- 违法清查:由监--局联合统调局开展“清腐除恶”行动,筛查殖民时期与土司统治下的“贪污、欺压民众、通敌”人员,12月31日前完成首轮清查,查处人员移交司法--审判,财产非法所得没收充公。
二、建兴南委员会筹备:构建兴南主-----框架(1931年1月-6月)
(一)建兴南委员会组建
1. 组成人员(共51人)
- 核心领导层(7人):楚阳任主任,楚礼(政务)、楚强(军事)、杨金秀(财政)、杨金秀(统调局)、周明(教育)、李华(司法)任副主任,均为华联--核心成员。
- 部门代表(24人):8大行政部门、2大制衡机构各派2-3名代表(含1名少数民族),负责政策衔接。
- 地方代表(15人):35个县按“核心区5人、过渡区6人、边境区4人”推选,需含3名少数民--、2名华侨代表。
- 专家顾问(5人):邀请欧美归兴南工程师、法律专家、教育专家,提供制度设计建议。
2. 主要职责
- 制定《兴南纲领》,明确“土--共有、实业自主、民族平等、法治立--”四大原则。
- 筹备兴南第一届议会大会,制定《兴南宪---(草案)》。
- 统筹“土地、实业、秃子、教育”等核心政策落地,解决接管遗留问题。
(二)核心政策设计
1. 土--政策:坚持土--共有,保障民生与发展
- 土--共有制度:发布《兴南土--共有条例》,宣布“兴南境内所有土--、矿--、林、水等资源归兴南所有,统一规划分配”,禁止私人买卖土--,允许“承包经营”(农户承包耕地、企业承包工商业用地期限20年,到期可续)。
- 耕地分配:按需“农村户口每人1.5亩耕地”标准,分配,剩余部分继续移民,1931年3月前完成兴南土地丈量,5月前发放《土地承包证》,严禁“占地闲置”,逾期未耕种的土地收回重新分配。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