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6月25日,仰光城郊的晨雾刚散,西路集群的重炮就停止了轰鸣——楚山河接到楚阳的密电:“同意暂停军事行动,启动和平谈判,15天内促成仰光和平解放,核心是让唐宁街承认缅甸独立。”
楚山河站在西郊观测点,望远镜里的仰光皇宫静得出奇。前一日,英军驻仰光司令怀特少将的副官带着白旗出城,送来一封亲笔信:“愿就停火条件谈判,但需等待伦敦授权,否则无权签署任何涉及‘独立’的协议。”
“给怀特回电,”楚山河放下望远镜,对通讯兵说,“谈判地点定在西郊废弃教堂,7月1日上午9点开始,每天谈判4小时,15天为限。我们的底线只有三条:第一,唐宁街必须正式承认缅甸彻底脱离英国殖民统治;第二,保证所有英军人员及英国移民的人身安全;第三,保护英国移民在缅甸的合法财产。其他条件免谈,尤其是‘保留殖民特权’‘驻军权’这类要求,连提都不要提。”
电波穿过仰光城的电波屏障,传入皇宫内的英军指挥部。怀特少将捏着电报,指尖微微颤抖。他知道,这是仰光唯一的生机——城内粮食仅够维持15天,弹药告罄,平民的反英情绪已到爆发边缘。当天下午,他向伦敦殖民部发去加急电报,附上缅北的谈判条件,末尾用红笔标注:“若15天内无法获得授权,仰光必陷,英军将被迫无条件投降。”
伦敦唐宁街10号,首相麦克唐纳的办公室里,殖民大臣、陆军大臣、海军大臣围着会议桌争论不休。“承认缅甸独立?这会让其他殖民地效仿,帝国的殖民体系会崩塌!”殖民大臣愤怒地拍桌。海军大臣却摇头:“驻缅海军主力已覆灭,印度援军被那加山挡住,我们没有能力再保住缅甸。与其让缅北军武力占领,不如通过谈判保住英国移民的安全和财产,这是底线。”
争论持续了3天,最终麦克唐纳拍板:“授权怀特少将与缅北谈判,同意缅甸彻底独立,但必须在条约中明确两点:一是英国移民的人身与合法财产受保护,二是缅北需允许英国商船在仰光港继续通航,无需额外征税。”
6月29日深夜,怀特收到伦敦的授权电报,紧绷的肩膀终于松弛。他立即通知楚山河:“7月1日,准时赴约。”
7月1日上午9点,西郊废弃教堂的木门“吱呀”开启。楚山河带着统调局负责人杨金秀、行政专员楚礼走进教堂,身后跟着一个连的护卫;怀特少将则带着参谋威尔逊、殖民政府法务官戴维斯,三人穿着笔挺的军装,却掩不住眼底的疲惫。
教堂内积满灰尘,阳光透过破损的彩绘玻璃,在长桌上投下斑驳的光影。双方落座,没有寒暄,直接进入正题。
“楚指挥官,伦敦已授权我谈判,但有附加条件:缅甸独立后,需允许英国商船在仰光港自由通航,且免除额外关税。”怀特率先开口,将一份《谈判附加条款》推到楚山河面前。
楚山河扫了一眼条款,指尖在“自由通航”上敲了敲:“商船通航可以,但‘自由’不是‘特权’——英国商船需遵守缅甸的港口法规,按缅甸法律缴纳关税,和其他国家的商船一视同仁。至于‘免除额外关税’,不可能,缅甸的税收是为了建设缅甸,不是为英国商人让利。”
戴维斯立即反驳:“这不符合殖民时期的惯例!英国商人在缅甸经营多年,理应享受优惠待遇!”
“惯例?”杨金秀突然开口,从包里拿出一叠文件,“1925年,英国商人垄断缅甸大米出口,将收购价压到每担10卢比,却以每担30卢比卖给欧洲;1928年,你们强征‘港口建设税’,却把税款挪用去修建伦敦的地铁——这些‘惯例’,我们不会再容忍。”
文件上的账目清晰,戴维斯脸色瞬间涨红,说不出话。怀特叹了口气:“我们可以放弃‘免税’要求,但英国移民的‘合法财产’必须明确界定——包括殖民政府时期授予的土地、商铺,这些不能被没收。”
“合法财产的界定,由缅甸临时政府的法务部门负责,”楚明接过话头,“殖民政府用暴力、欺诈手段夺取的土地,比如1920年从掸族土司手里抢来的庄园,不算‘合法财产’,必须归还原住民;但英国移民通过正当交易购买的商铺、住宅,我们会依法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
第一天的谈判在分歧中结束,双方仅就“保护英国移民人身安全”达成共识。接下来的10天,谈判陷入拉锯:怀特坚持“英国保留对缅甸的‘外交优先权’”,被楚山河直接拒绝;楚山河提出“英军需在条约签署后7天内全部撤离缅甸”,怀特以“需等待伦敦调船”为由请求延长至15天,最终双方各退一步,定为10天。
7月10日,谈判进入关键节点。怀特收到伦敦的急电:“若缅北坚持不让步,可放弃所有附加条件,只求尽快签署条约,确保移民安全撤离。”当天下午,怀特在谈判桌上松口:“我们接受缅北的所有条件,不再提‘外交优先权’‘通航特权’,只求在条约中明确:缅甸临时政府需成立专门的‘英国移民保护委员会’,协助移民有序撤离或留在缅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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