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风口峡谷的晨雾里,终于有了夏末的暖意。
经过一个月的魔鬼训练,谷底的训练场已经磨出了坚硬的黄土层,士兵们的步伐比以往更整齐,眼神里的锐利像刚开刃的刺刀。
吴邪站在古树的横枝上,看着三营进行刺杀演练——刺出的枪身稳如磐石,喊杀声震得崖壁上的水珠簌簌滴落,连雷霆小队的雷战都难得点头:“出枪速度快了0.3秒,格挡角度标准了5度,算及格了。”
“光及格可不够。”吴邪从树上跃下,军靴踩在草叶上几乎没声,这是他跟着雷霆小队练了半个月的成果,该给弟兄们加点料了。
他转身走向溶洞,雷战和杨森紧随其后。
溶洞深处被开辟成了临时仓库,系统空间取出的物资在里面堆成了小山,最显眼的是靠墙码着的一箱箱步枪,木质枪托在火把的光线下泛着油亮的光泽。
“打开看看。”吴邪对李发财说。
李发财哆嗦着撬开木箱,露出里面裹着油纸的枪械。
他小心翼翼地抽出一把,动作轻得像捧着稀世珍宝——枪身线条流畅,枪管上的烤蓝均匀发亮,机匣上刻着一行英文字母,最特别的是顶部的漏夹设计,看着比毛瑟98K少了个拉栓的部件。
“这是……”杨森凑过来,手指在枪身上拂过,没见过的样式,是半自动?
M1加兰德,吴邪接过步枪,熟练地拉开枪栓,空仓挂机的“咔嗒”声清脆利落,“全枪长1107毫米,枪管610毫米,空重4.31千克,用7.62毫米步枪弹,8发弹夹供弹,能自动上膛。”
他顿了顿,抬眼看向两人,“打一枪,不用拉栓,手指扣扳机就行。”
杨森的眼睛瞬间亮了。
他打了一辈子枪,最清楚半自动意味着什么——同样的时间里,火力能比栓动步枪翻一倍,在冲锋时能压得敌人抬不起头。“这玩意儿……好用吗?”
“试试就知道。”吴邪从弹药箱里拿出一个漏夹,“哗啦”一声压进弹仓,走到溶洞外的空地上,对着五十米外的一棵古树扣动扳机。
“砰!砰!砰!”
枪声密集得像串鞭炮,八发子弹眨眼间打完,弹壳弹出时在空中划出金色的弧线,树干上立刻多了八个密集的弹孔,边缘的木屑还在簌簌往下掉。
“准头够劲!”杨森激动得脸通红,“换弹也快!比毛瑟强太多了!”
雷战拿起另一把M1,拆解、组装,动作快得像变戏法,不到半分钟就把枪拆成了零件,又原样装了回去。
“结构可靠,故障率低,适合山地作战。”他给出专业评价,“比AK便宜,性价比高。”
吴邪点头。昨晚他在系统商城里翻了半夜,AK自动步枪威力大,但每把要2000积分,五万多人全换下来是天文数字。
而M1加兰德虽然是半自动,却只要800积分一把,精度和可靠性都经过实战检验,最关键的是——它比日军的三八式强太多了。
每个士兵配一把M1,替换原来的毛瑟98K,班长以上多配一把驳壳枪。
机枪、迫击炮、山炮还是用原来的德械,子弹口径统一,后勤压力小。
溶洞外很快搭起了临时发放点。
消息像长了翅膀,不到半个时辰就传遍了整个峡谷,士兵们训练的劲头更足了,眼神总不自觉地往发放点瞟,连吃饭时都在讨论那支“不用拉栓的神枪”。
发放从第二天清晨开始,各营按顺序排队,士兵们交回手里的毛瑟98K,领走崭新的M1加兰德。
不少人拿到枪的第一件事,就是学着吴邪的样子压进漏夹,对着空地支棱几下,听着那“咔嗒”声笑得合不拢嘴。
三营的王铁山抱着新枪,在靶场试射了三梭子,弹着点比以前用毛瑟时密集了不少。
他红着眼圈对身边的士兵说:“娘的,要是南京保卫战时咱们有这枪,弟兄们能少死一半!”
士兵们纷纷点头,他们太清楚火力的重要性了,以前跟日军拼刺,往往是因为子弹打光了,有了这半自动步枪,能在远距离就把敌人压下去,谁还愿意傻乎乎地拼刺刀?
更让人兴奋的是军装的更换。
李发财指挥着后勤兵,把一摞摞迷彩服搬到发放点——那是丛林德斑迷彩,深绿、浅褐、土黄的色块交错,看着像极了峡谷里的岩石和草木。
“这衣裳……花里胡哨的,能行吗?”一个老兵摸着布料,有些犹豫。
他们穿惯了灰布军装,乍一看这迷彩,总觉得不像正经军装。
“怎么不行?”雷战恰好路过,指了指旁边的草丛,“穿上这个,趴在草里,五十米外看不出是人是石头。”
他说着,让一个士兵穿上迷彩服,钻进旁边的灌木丛,果然只露出个模糊的影子,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
老兵们顿时服了,他们打了一辈子游击,最知道隐蔽的重要性,这迷彩服简直是为山地战量身定做的。
发放军装的场面比发枪更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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