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浅书怜。
浅是深浅的浅,书是书籍的书,怜是怜爱的怜。
我很喜欢这个名字,「书怜」这两个字至少比「那个整天傻笑的金毛」或者「尾巴摇得太快的那个女人」听起来要更像样一些。
啊,说到尾巴。
我刚才注意到,自己的尾巴正在以近乎疯狂的速度左右摇摆,带起的风甚至吹动了放在桌上的便当盒。
真是的,明明只是想到了那个人而已,只是想到了他的脸,想到他灰色的眼睛,想到他说话时总是微微蹙起的眉头,仿佛在说每一句话之前都要先在脑子里过三遍滤网,想到他叫我名字时那种平淡的、没什么起伏的语调。
浅书怜。
他用那种声音叫我,不是「浅同学」,也不是「书怜同学」,而是连名带姓的全部,明明我们已经认识这么久了,明明我已经对他说过「叫我书怜就好」,他还是一如既往地叫我的全名。
这种距离感,这种疏离感,这种仿佛永远隔着一层透明玻璃的、触手可及却又无法真正碰触的感觉——
光是想着,尾巴就摇得更快了。
明明最开始只是因为「稀有」才注意到他的,明明只是把他当作「一百个不同亚人朋友」目标中的第一个样本,明明那个时候,我还可以笑着对云悠说「南鸣律只是朋友啦」,尾巴也不会因为这句话而产生任何动摇。
可是现在。
现在,光是写下这个名字,心脏就像被什么东西轻轻握住了一样,有一种酸酸涨涨的感觉,像是被人用塞满了胸腔——甜蜜的,但同时也闷得喘不过气来。
我大概是喜欢上南鸣律了。
虽然我不太确定「喜欢」到底是什么。
但是我想和他一起吃午饭,想和他一起放学回家,想在清晨的街道偶遇他时,用最灿烂的笑容说「早上好」,想在他被污蔑的时候站在他身边,想在他需要帮助的时候第一个伸出手,想在那些不认识的女孩子靠近他时,心里产生一种酸酸涩涩的、我自己都说不清楚的感觉。
如果这种感觉就是「喜欢」的话——
那我大概是喜欢他的。
非常、非常喜欢。
喜欢到尾巴会失控,喜欢到心跳会加速,喜欢到只要想到他的脸,就觉得世界上所有的不开心都可以被原谅。
但问题在于。
我似乎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份「喜欢」。
—
今天早上,我在晨跑的时候又遇到了絮狄斯。
准确地说,不是「遇到」,而是「被他等到了」,他坐在那张长椅上,就像一只等待猎物的螳螂——啊,他确实是螳螂亚人,这个比喻可能不太礼貌,但此刻的我实在找不出更合适的形容。
他脸上挂着那种笑。
那种温和的、无害的、仿佛一切都只是误会一场的笑。
「书怜,这么巧。」
巧你个大头鬼。
我在心里骂了一句,脸上却习惯性地挂上了笑容,不是因为我想笑,而是因为我的脸已经被训练成了这样——只要有人对我笑,我就会反射性地回以笑容,就像膝跳反射,就像尾巴在高兴时会自动摇摆。
但南鸣律不同。
南鸣律从来不会因为别人对他笑就勉强自己笑回去,他可以面无表情地站在那里,任凭你笑得多么灿烂,他最多只是微微点头,或者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嗯」,这种能力让我羡慕得不得了。
因为面对絮狄斯的时候,我真的不想笑。
一点也不想。
「我说过很多次了吧,不要再找我了。」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从喉咙里挤出来,笑容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我自己都觉得陌生的、冰冷的表情。身
他还在说些什么,什么「大家都是朋友」、什么「不要因为一点小事就闹脾气」、什么「你只是在生气,冷静下来就会想通的」。
他说的每一句话都让我觉得恶心。
不是因为话本身有什么问题,而是因为这些话从他嘴里说出来,每一个字都像是在否定我的意志。
否定我说过的「不喜欢」,否定我划下的界限,否定我作为一个独立的、有判断能力的个体的基本权利。
他把我当成什么了?
一个需要被「纠正」的小孩?
一个被南鸣律「蒙蔽」的、看不清真相的笨蛋?
一个迟早会「想通」、然后乖乖回到他身边的、会动的玩偶?
我看着他脸上那副「我都是为你好」的表情,突然间觉得非常、非常愤怒,不是因为被他纠缠——虽然那也让我很烦——而是因为他的存在本身,让我更加清晰地意识到了另一件事。
我喜欢南鸣律。
不是因为他是学校里唯一的鳄鱼亚人。
不是因为他的长相很漂亮(虽然确实很漂亮)。
不是因为他冷静的样子很帅气(虽然确实很帅气)。
而是因为他是南鸣律。
是那个不会因为别人笑就勉强自己笑的人。
是那个明明怕麻烦得要死、却还是会在朋友需要时伸出援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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