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恩拉紧斗篷,继续靠近心树,脱下手套,将手放在鱼梁木苍白多痕的躯干上。你想让我知道鸟的弱点么,总不会让我用大尾巴的肥松鼠引诱吧?他苦笑。
“大人,天这么冷,您在这里做什么呀?”老仆已靠近琼恩。
他的皱纹比临冬城的老奶妈还要深,个头却比老奶妈小很多,但他看起来精神抖擞,行动也颇为灵活,厚重的毛皮裹得层层叠叠,像个山林的小熊。
“我不是大人。我是长城的守夜人琼恩雪诺。”他道,“我刚刚在这里睡着了。”
“我知道你是谁呀。你是艾德史塔克的儿子。”他说,“我见过你父亲,他也曾在这个院子里待过,像你一样,对着这棵心树。但他没有在心树旁睡觉,我们可不会让临冬城公爵睡在树边。”
琼恩笑,就如临冬城的心树见过任何一代北境之王、北境守护以及他们的子孙,这棵心树见到其中一些也不稀奇。
老人名叫托伦,今年已有六十三岁了。据他所说,他这一生都在为菲林特这个部落服务,现在年纪大了,为伯爵管理厨房。
“我和你说哦,我做过各种菜嘞,上到天上飞的乌鸦,下到河中的鲈鱼,还有森林中的各种野兽,我都把他们做过菜,不仅如此,我还知道他们的各种做法,我总能找到适合大人口味的那种。哦,我平时还在山林里搜集各种植物、果子啊,有的可以做成香料,大酱。嘿,琼恩雪诺,你若是想吃,可以和族长说一声,我保证您啊,吃得满意。我这么小个子,还这么老了,没有被扔到森林里打猎,全因为我这绝活哦。哎呀,您不会嫌我啰嗦吧,人老了,就喜欢啰嗦嘞,小唐纳就说我是个啰嗦的小老头。”老人就站在树下和他聊了起来。
琼恩微笑,感觉吃不到老人做的菜了,他天一亮便要出发寻找哈克莱首领。
“天上飞的,那您可吃过鹰?”琼恩问。
“鹰哦,那么宝贵的动物,怎么能用来吃呢?我这辈子也就吃过一次啦。那头猎鹰太勇敢以至于一头撞进了丛林的荆棘里,等我和那位好朋友找到它的时候,它已经死了。哎,我们是边哭边把它吃掉的。我告诉你,那味道实在太痛苦了。”他陷入了回忆。
“你那位朋友也是个菲林特么?”琼恩觉得,苦苦思索的解决之道或许就在这些线索里。
“他啊,不是哦,他是耶特的小氏族人,比不得我们菲林特,他们氏族喜欢猎鹰,为他们抓捕野兽。”
“鹰都很勇敢么?”
“鹰最勇敢,勇敢到莽撞,哎!”老人叹气。
“鹰还会狩猎其他鹰么?”琼恩问。
老人好奇地看着琼恩,“我从未想过,有一天会和艾德的儿子谈这种事情呢!”他嘿嘿直笑,“若是鹰可以狩猎鹰,驯鹰人何须爬上险峰抓捕?鹰偶尔打架也不过是为了争地盘,跟人一样啊!”
琼恩一阵失望。用训练出的鹰去捕杀易形者的鹰,本就异想天开。琼恩转头看向了鱼梁木上的“老爷爷”。你是想告诉我,我也可以变成鹰么?
红色的树叶摇曳不语。
喜欢冰与火之血狼春晓请大家收藏:(www.20xs.org)冰与火之血狼春晓20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