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胜疼得连鸟语都叫喊出来了,
一张奶油小白脸,
变成了青紫色,
全身不停地痉挛,
汗水将身上的衣服都浸湿了。
那个赶来签约的演出公司老总,
看到对方那一副惨不忍睹的模样,
嘴角猛地一阵抽抽。
这哪是什么十全十美的公子啊,
简直就是一个丑八怪啊,
腿也被废了,
这一辈子都别想跳舞了,
弄不好还要吃花生米,
这还签个毛的约啊。
“小蜜,我们走吧!”
老总拉了拉美女秘书的手,
好像怕冷似的哆嗦着说道。
美女秘书惶恐地看了一眼吴京,
战战兢兢问道:“那人会放我们走吗?”
他们两个人的对话,
都一字不漏地落进吴京耳朵里了,
他冲着他们挥了挥手,
说道:“想和他签约,”
“要等到来世里了,”
“这里没你们的事,”
“快走吧!”
两人一听,
如遇大赦,
立马从墙角落里站起身来,
冲着吴京深深地鞠了一个躬,
齐声说道:“谢谢爷的恩典,”
“谢谢爷的不杀之恩!”
不杀之恩?
当老子是什么人了?
吴京一脸的黑线快飞起来了。
“你们快滚!”
他不耐烦地喝道。
“是,我们立即滚!”
老总和他的小秘书,
被吴京一嗓子给吼得一个趔趄,
双双摔倒在地上,
连滚带爬跑了出去。
“姓王的,”
吴京坐在了沙发上,
给自己点了一根烟,
冲着王子胜微微一笑,“告诉我,”
“是谁给你提供那些醉酒美女的?”
“我说,我说……”
王子胜从吴京的笑容中,
分明看到了暴戾和杀气,
吓得忙不迭地说道,
“给我提供醉酒女子的人,”
“名叫胡宗发,”
“他是一家‘时光不再’咖啡厅的老板。”
“他有一个‘收尸团’,”
“专门干这种事情的!”
听到收尸团这三个字,
吴京不由得眉头一皱。
早在吴京前世的时候,
他就破过类似的案子。
有的人在酒吧门口捡尸,
是为了满足自己;
但也有捡尸的目的,
是想为了挣几个钱。
也正因为这样,
“收尸团”也就出现了。
一般干收尸团这一行当的人,
都有自己特定的客户渠道,
一个电话打出去,
立马就有人过来把醉酒女子提走。
在“捡尸”的圈子中,
有他们一套特定的流行术语。
比如说吧:
全尸:是指醉得已经不省人事的女子。
半尸:专指那些约七分醉,能摇晃行走、
却丝毫没有意识与记忆女人。
血浆:指的是呕吐物。
尸臭味:浑身散发的酒气。
扛大猪:把醉得无意识、瘫软的女生扛走。
所谓的全尸和半尸,
包括醉酒女子的年龄大小,
以及相貌和出身,
价格的差异都很大。
一些女子只知道以酒买醉,
可她们哪里知道在捡尸人的眼里,
她们就是行尸走肉,
供人玩乐的角色。
……
吴京没有想到的是,
在前世里所破获的“捡尸团”案子,
又让他在这个世界上遇到了。
这种趁人之危的非法交易买卖,
看来是屡禁不绝啊。
吴京摁灭了烟头,
站起身来,
冲着刚刚醒来不久的那个保镖,
厉声喝道:“架起王子胜,”
“跟老子下楼去!”
那个保镖一招就被吴京揍成了孙子,
他不敢不听,
架起了王子胜,
跟在吴京后面向楼下走去。
到了楼下,
吴京冲着葛辉笑道:
“葛哥,这王子胜和他的保镖,”
“就交给你们了。”
“我得到‘时光不再’咖啡厅那里去一下。”
葛辉好奇地问道:“京子,”
“你到那里去干嘛?”
吴京说道:“王子胜是从那里弄来的夏语嫣,”
“那里有一个收尸团,”
“我去会一会收尸团的负责人。”
“对了——”
他又说道,“葛哥,”
“你们把这两人押回所里后,”
“多带几辆警车赶到那家咖啡厅去。”
葛辉点头说道:“好的,”
“京子,你要注意安全啊!”
吴京笑道:“我没事的。”
王子胜这才知道所谓的京子,
就是道上传说的活阎罗吴京,
没想到自己栽在了他的手里。
泥马!
这活阎罗真是名不虚传啊!
警车塞上王子胜和他的保镖,
吴京挤不上档了,
只得在街上拦了一辆出租车,
径往“时光不再”咖啡厅那里开去。
……
“时光不再”咖啡厅,就在锦城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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