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每天夜里都在磨刀,握紧手腕,咬牙切齿,悲伤地叹息。家里人和邻居们都嘲笑她。庞娥亲对周围的人说:“你们嘲笑我,只是因为我是个女人,你们认为我杀不了李寿。我一定要用李寿的血来染红这把刀,让你们看看。”于是,她放弃了家务,坐着鹿车等待李寿。到了光和二年二月上旬,庞娥亲在都亭前与李寿相遇。她立刻下车,拦住李寿的马,大声呵斥他。李寿非常惊愕,回过头来想逃跑。庞娥亲挥刀砍去,连李寿的马都砍伤了。马受惊,把李寿挤到了路边的沟里。
庞娥亲追过去,又在地上砍他,刀砍在树上,折断了。李寿虽然受了伤,但还没死。庞娥亲就想去夺李寿身上的刀,李寿护住刀,瞪大眼睛大喊,跳起来。庞娥亲挺身而出,左手抵住他的额头,右手刺向他的喉咙,经过一番搏斗,李寿终于倒在地上。庞娥亲拔出李寿的刀,砍下他的头,拿着李寿的头来到都亭,向官府认罪。
她慢慢地走进监狱,脸色平静。当时的禄福县令尹嘉不忍心惩罚庞娥亲,就解下印绶,辞去官职,想要释放她。庞娥亲说:“报了仇,死了也是我的本分。审判和惩罚是你的职责,我怎么敢贪生怕死,破坏法律呢?”乡亲们听说后,都赶来围观,人山人海,无不为她感到悲喜交加,感慨万分。守尉不敢公开释放她,就偷偷地让她离开,让她自己躲起来。庞娥亲大声说:“破坏法律,逃避死亡,不是我的本意。现在仇人已经死了,我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以维护国家的法律尊严。即使死一万次,对我来说也足够了,我绝不敢贪生怕死,让朝廷蒙羞。”守尉还是不听她的,强行把她送回家。
凉州刺史周洪、酒泉太守刘班等人一起上表,称赞她的英勇行为,在她家门口刻石立碑。太常、弘农人张奂非常敬佩她的行为,送给她二十端帛作为礼物。国内的人都听说了这件事,无不称赞她的高尚品德。黄门侍郎、安定人梁宽为她作传。玄晏先生认为,父母的仇,不共戴天,这本是男子的事情。但庞娥亲以一个弱女子的身份,想着父亲被侮辱的痛苦,听到仇人的挑衅,奋起反抗,杀死了仇人,为父亲和三个兄弟报了仇。从古至今,这样的事情很少见。《诗经》里说:“修我戈矛,与子同仇”,说的就是庞娥亲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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