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会仍在继续。
镇主府中,灯火通明,暖意融融。
精致的琉璃杯中,琥珀色的“烧刀子”酒液,在烛光下荡漾着醉人的光泽。
曹植已经不知道自己喝了多少杯。
他的脸颊泛着不正常的潮红,一半是烈酒的功劳,另一半,则是因为内心那翻江倒海般的情绪。
他输了。
输得一败涂地。
从踏上那条水泥路开始,他引以为傲的出身、才学、见识,就被这个名为“桃源镇”的地方,一层层地剥开,碾碎,最后扔在地上,狠狠踩上几脚。
而刚刚,那位名为甄宓的绝色女子,更是给了他最后一击。
那般风华绝代的女子,足以让天下任何男人为之疯狂。
可她的眼中,从始至终,都只有那个坐在主位上的男人。
那份纯粹的,不含一丝杂质的崇敬,像一根最尖锐的刺,扎进了曹植骄傲的心里。
他,曹子建,曹操最宠爱的儿子,未来的建安文坛领袖。
竟连让她多看一眼的资格,都没有。
何其讽刺!
赵沐笙将曹植所有的失态都看在眼里,却只是微笑着,为他再次斟满一杯酒,声音温和,却带着一种洞悉一切的从容。
“子建,初来我桃源镇,可还习惯?”
曹植猛地回神,端起酒杯,一饮而尽,辛辣的酒液灼烧着喉咙,让他剧烈地咳嗽起来。
“咳咳……赵镇主……说笑了。”
他苦笑着,声音沙哑。
“植今日方知,何为井底之蛙,何为天外有天。”
“此地,非人间,植……亦非人杰。”
赵沐笙笑了笑,正欲开口。
就在此时。
宴会厅一侧通往后院的小门,被“吱呀”一声,轻轻推开。
喧闹的大厅,仿佛被按下了暂停键。
所有人的声音,都在这一刻,戛然而止。
一缕月光,伴随着一个纤细的身影,悄然洒入。
那是一个少女。
一个……根本不似凡尘中人,仿佛是从月宫中走下的,谪仙般的少女。
她身着一袭最简单的素白色长裙,未施粉黛,却胜过人间无数的胭脂水粉。
肌肤胜雪,眉目如画。
最令人窒息的,是她那一头如月华般流淌的,柔顺的银色长发,随意地披散在肩后,每一根发丝,都仿佛在闪烁着清冷而圣洁的光辉。
她似乎只是因为觉得后院有些闷,想出来透透气。
那双纯净的,不含一丝杂质的银色眸子,带着一丝天然的懵懂与好奇,扫过满堂宾客。
当看到主位上的赵沐笙时,那双眸子,瞬间亮了起来,如同黑夜中被点燃的星辰。
她迈开步子,无视了所有人或惊艳、或震撼、或贪婪的目光,径直朝着赵沐笙走去。
整个大厅,死一般的寂静。
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生怕惊扰了这位闯入凡间的精灵。
曹植的目光,也从甄宓的身上,缓缓移开,落在了这个银发少女的身上。
当他看清少女容貌的那一刹那。
时间,仿佛静止了。
他瞳孔猛地收缩,浑身的血液,在这一刻,仿佛瞬间凝固!
手中的琉璃酒杯,再也握不住。
“当啷——!”
一声脆响,在死寂的大厅中,显得格外刺耳。
酒杯摔在地上,碎成无数晶片,琥珀色的酒液,浸湿了华贵的地毯。
但没有人去在意。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曹植那张,瞬间变得惨白如纸,写满了极致惊骇与不可思议的脸上。
“你……”
曹植的嘴唇,开始不受控制地哆嗦,他猛地从座位上站起,带倒了身后的椅子,却浑然不觉。
他伸出一根手指,颤抖地,指向那个已经走到赵沐笙身后的少女。
那声音,因为极致的激动而彻底变了调,尖锐得如同被掐住了脖子。
“你……你……是……”
一个深埋在他记忆最深处的画面,如同决堤的洪水,轰然涌出!
那是他七岁那年。
他随父亲曹操入宫朝见天子,在皇宫深处的一间偏殿里,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见到了一幅画。
一幅,由先帝汉灵帝,亲手所画的画像。
画的,是先帝最宠爱,也是血脉最高贵的小女儿——长乐公主,刘绫。
曹操曾指着那幅画,对他和兄长曹丕说,这位长乐公主,其母乃是灵帝的宋皇后,是真正的嫡出帝女,身份之尊贵,远非当今天子可比。
更奇特的是,这位小公主,天生一头银发,被誉为“月神之女”,是整个大汉皇室,最璀璨的明珠。
他至今还记得,画上的那个小女孩,粉雕玉琢,眼神纯净,一头如月光般的银发,美得不似凡人。
只可惜……
董卓乱政,西迁长安,年幼的长乐公主在战乱中,与天子失散,从此下落不明。
所有人都认为,那样一个金枝玉叶的小女孩,早已死在了乱军之中。
她的失踪,成了汉室宗亲心中,一道永远无法愈合的伤疤,一个代表着皇室尊严彻底陨落的,悲哀的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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