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王这外号不是白来的——早年他在泰国靠杀猪为生,是个屠夫,后来犯了命案太多,待不下去了,干脆逃海做了海盗。
再后来,他的团伙被黑狼剿灭,他本人也被收服,成了黑狼手下一支悍匪队伍的小头目,这次是跟着上岸办事。
另一边,早就离开的国华一路上心神不宁,脑子里翻来覆去全是韩琛为了老婆干掉倪坤那一幕。
他可不想因为一个女人,最后也落得那样下场。
他跟甘地共事多年,清楚那人性子阴狠记仇,自己睡了他的女人,要是被他知道,肯定没好果子吃。
现在这事已经让韩琛知道了,虽然暂时因自己低头服软没捅出去,可谁能保证以后不会泄露?这种把柄攥在别人手里,就像头顶悬了把刀,迟早会要命。
左思右想,不如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联合甘地的女人把甘地除掉。
只要人没了,也就没了对头,从此高枕无忧。
平常时候他或许不会走这一步险棋,可眼下尖沙咀乱成一团,正是浑水摸鱼的好时机。
就算他动手杀了甘地,也能顺势嫁祸给韩琛,说不定还能趁机吞下对方的地盘,一举两得。
主意打定,他立马拨通了甘地女人的电话,约她在自己的KTV见面。
为了避人耳目,还特意让她多叫几个姐妹过来,装作聚会的样子,免得日后被甘地察觉不对劲。
约好之后,他便让手下发车,直奔KTV。
这家店开在一栋写字楼六楼,用的是大楼公用电梯。
他带着几个手下走进电梯,正要关门时,一只粗壮的手忽然伸进来,卡住了门缝。
“抱歉啊。”那人低声道了一句,随即和另外两人挤了进来。
这电梯本就宽敞,再多三个人也不算太挤,只是大家得往里挪一挪腾地方。
国华瞄了他们几眼——这三个穿得倒整齐,一身黑西装,看上去挺体面,可身上那股气息瞒不了人,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不是善类。
尤其是带头那个,脸上一道深疤横贯半边脸,狰狞得吓人,这种长相晚上出门能把小孩吓哭,还能指望他是良民?做梦去吧。
对方是什么来头,国华根本没放在心上。
他混这行多年,什么样的狠角色没见过?再凶的面孔也吓不住他,随意扫了两眼便转开视线,不再理会。
可他不理会别人,别人却盯上了他。
那张布满疤痕的脸毫不避讳地打量着他,目光放肆得让人火大。
国华眉头一皱,冷声喝道:“瞅什么瞅,活得不耐烦了?”
“国华?”那人开口,嗓音带着股怪异的腔调。
比起黑鬼那种莽夫,国华向来机警得多。
没摸清底细之前,他立刻否认:“谁叫国华?你认错人了!”
话音未落,他已经悄悄给身旁的小弟使了个眼色。
那人会意,手缓缓探进怀里——如今这种时候,贴身保护他的手下个个都揣着家伙,这个动作本身就是一种警告。
谁知对方根本不吃这套。
还没等他们拔枪,疤脸三人已先一步动手,三把枪顶上了他们的脑袋,枪口还装着消音器,冷得像冰。
国华心头猛地一沉。
正想开口,却见疤脸从怀里抽出一张照片,在他脸旁比对了一下。
眼角余光瞥见那相片上赫然是自己,他顿时察觉不妙,刚张嘴想求情——
枪管已经狠狠塞进了他嘴里。
“砰!”
一声闷响,脑后炸开一团血雾。
他身边的两个手下也几乎同时被另外两人开枪撂倒。
电梯门刚好在这时打开,三人趁着混乱的人群惊叫中迅速消失。
这三人正是黑狼收编的亡命之徒,领头的疤脸原是在金三角靠打仗吃饭的雇佣兵,脸上那道狰狞伤疤就是当年被炮弹炸出来的。
像疤脸这样的亡命徒,加上猪王那一类的狠人,黑狼一共派出了四组,分别针对国华、甘地、黑鬼和文拯。
只是除了国华和黑鬼得手外,其余两拨都没能成功。
并非手下不强,而是甘地和文拯压根不知道国华他们为何突然向韩琛低头,因此格外谨慎,身边围满了亲信,龟缩在老巢里不敢露面,生怕遭人算计。
黑狼的人虽悍勇,但也不可能几个人就硬闯上百人的据点。
那边戒备森严,层层设防,人人带枪,根本无从下手,只能暂且撤退。
此刻的尖沙咀正处于风暴边缘,港岛各路人马都在盯着这边的动静。
国华与黑鬼被人干掉的消息,不到十分钟就传遍了整个江湖。
甘地和文拯一听这消息,立刻召集全部人马,死守地盘,如临大敌。
在他们看来,这事十有八九是韩琛下的手。
而背了这口黑锅的韩琛自己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急忙拨通连浩龙的电话。
“龙哥,今晚这事……”
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的连浩龙已经笑出声来:“阿琛啊,没想到你这么果决!干得好!我看好你,照这样下去,用不了几天,整个尖沙咀都是你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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