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之日,夜色昏沉,月隐星稀。
镇外那座荒废的土地庙孤零零的立在野地中,残破的门窗在风中发出呜咽般的怪响,给这地方更添几分阴森。
蒋华他早早便到了,这会子,他正搓着手,在布满蛛网和灰尘的庙堂内焦急的来回踱步,不时伸头向门外张望,眼中既充满期待,又带着一丝做贼心虚的紧张。
终于,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了庙门口,挡住了这庙门,正是李明达!
李明达的手中提着一个看起来沉甸甸的蓝色布包。
蒋华的眼睛在见到这布包的瞬间就亮了,如同饿狼见到了血肉,他迫不及待的就冲着李明达......手中的布包迎了上去。
“银子......银子带来了吗?”
蒋华的声音因激动而有些尖利,在这般的环境下听在耳中,当真是有些可怖来的。
李明达的面色阴沉,眼里是毫不掩饰的鄙夷。
他将布包往前一递,声音之中没有任何起伏:“二百两,都在这里。
蒋华,拿了钱,从此你就滚得远远的,莫要再出现在我李家人面前!”
“放心!放心!
拿了银子,我就走,立刻就走!”
蒋华一把夺过李明达手中的布包,那沉甸甸的手感让他心花怒放,狂喜之下,哪里还有半分疑心?
他甚至都懒得打开查验,他笃定了——李明达不敢骗他!
紧紧的将布包搂在怀里,仿佛抱着绝世珍宝,蒋华他转身就想溜走,嘴里还念叨着,“我这就走,这就走,再也不来碍你们的眼......”
就在他转身,脚步即将迈出庙门的那一刻,异变陡生!
庙内残破的神像后,如同鬼魅般猛的窜出了两条黑影!
两个衙役的动作快如闪电,势如猛虎扑食!
“拿下!”
一声暴喝如同惊雷,在破庙中炸响!
两名衙役训练有素,一左一右; 一人迅捷无比的两步上前,一把就扭住了蒋华的手臂,向后反剪; 另一人则一记精准的腿绊,同时铁钳般的大手狠狠按住了蒋华的后颈!
“啊!你们干什么!
放开我!
救命!”
蒋华他在猝不及防之下,被这巨大的力量瞬间制伏,扑倒在地,摔了个狗啃泥。
他吓得魂飞魄散,拼命的挣扎嘶吼,如同落入陷阱的野兽。
一名衙役利落的从地上拿起那个刚才还被蒋华紧紧抱在怀里的布包,当众打开,里面赫然是十几颗大小不一的鹅卵石!
“人赃并获!
蒋华,你对李秀才进行敲诈勒索,证据确凿!
跟我们回衙门吧!”
衙役将布包和其中的鹅卵石作为证物高高举起,声音冰冷,带着官家的威严,对着蒋华如此喊道。
蒋华他直到此刻,才彻底明白自己中了圈套。
而李明达早在蒋华抱着布包转身之际,就已经往一边的墙角躲了过去。
这会子,蒋华他仰头看着从墙角重新站出来眼神冰冷的李明达,再看看一旁衙役手中的那包石头,巨大的恐惧和绝望瞬间就笼罩了他。
他全身的力气仿佛都被抽干,整个人都软成了一滩烂泥,身下更是直接当场蔓延开一片腥臊的湿迹——他竟是被吓尿了!
蒋华他面如死灰,嘴唇哆嗦着,再也发不出任何像样的声音,之前的贪婪、嚣张,此刻尽数化为乌有,只剩下一身的狼狈。
很快,就在翌日。
公堂之上,明镜高悬。
沈县令正襟危坐,惊堂木一拍,“啪”的一声脆响,震慑人心。
“带案犯蒋华!”
蒋华被衙役拖上公堂,如同死狗般瘫跪在地。
敲诈勒索的信、作为证物的“银包”(鹅卵石); 以及那个给蒋母写信的书生、去李家村送信的跑腿; 还有李明光的证词、李明达的陈述; 加上在土地庙抓蒋华的那两个衙役; 这一切都构成了无可辩驳的完整证据链。
沈县令目光如电,扫过堂下,朗声宣判:“案犯蒋华,以卑劣手段敲诈勒索李家,数额巨大,更兼威胁士子,企图败坏学风,其心可诛,其行可恶!
依《大隆律》,判杖刑八十,于矿山服苦役五年!即刻执行!”
“青天大老爷!饶命啊!
小的知错了!
再也不敢了!”
听到沈县令对他的判决,蒋华此刻方才是如梦初醒,他涕泪横流,磕头如捣蒜,额头上瞬间就是一片青紫; 之前的贪婪模样再不见,只剩下对加诸在身的刑罚最原始的恐惧。
然而,律法无情。
如狼似虎的衙役将蒋华拖至堂下,按倒在地,扒去裤子,沉重的常行杖带着风声,毫不留情的狠狠落下!
“啪!啪!啪!”
沉闷的击打声与蒋华杀猪般的凄厉惨叫在县衙内外回荡,令人心悸。
十七臀杖毕(作话有解释),蒋华的臀部至大腿已是皮开肉绽,血肉模糊; 他的气息奄奄,如同一条真正的死狗被拖回大牢,只待伤势稍缓,便押解去矿山服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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