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里克刻意戴上他的黄金桂冠,加上一身体面服装,都明示着他是王。
百夫长不傻,他意识到自己居然见到了传说中的罗斯王,然后想想当年的那个少年,如今已经长大。
留里克高昂着下巴,等着来者卑躬屈膝。
只见马车的带头者,在隔有十米的具体突然单膝跪地行通用的战士礼,恭维的态度令留里克为之一振,警惕的战士们情绪都舒缓了。
“您一定是伟大的罗斯王!里尔城感谢您的仁慈。”
来者提到一个关键名词,他明明还想说话,留里克无情打断:“你说里尔?”
“是……是!”
“哦?难道不是根特?”
“根特还在三十个罗马里之外。”
“是吗?你有是何人?里尔的伯爵?”留里克心平气和地问。
依旧跪地的战士继续说:“卑微的我没有任何爵位,我只是里尔要塞的百夫长。”
“只是百夫长?”留里克突然想哈哈大笑,他举着马鞭轻轻遮掩笑意,“博杜安就派你来守卫一座宏伟的城市?你真是百夫长?竟然毫无爵位?难道我会相信?”
“千真万确,因为里尔……是伯爵大人的直属城市,它不属于其他贵族,只属于伯爵。”
留里克看看左右,旋即以诺斯语嘟囔:“城市就一百个守军,至多二百个。”
身旁的战士们也轻蔑地呵呵一笑。
话是如此,他们有沟渠屏障,又有恼人的石墙,一百守军也能耗得数千大军干着急。
“好吧我相信你。”留里克俯视道:“你们打开城门算你聪明,我的大军要过河,看来只能从里尔过境,本王是仁慈的,可以承诺不袭扰你的人。”
百夫长眼睛滴溜溜一转,面露难色扭扭捏捏:“感谢大王的仁慈。但是,里尔是伯爵的财产,我们……”
“哦?博杜安不让你们随意开城?”
“正是。”百夫长暗暗庆幸,赶紧指着身后的马车:“这是卑微的为给您的贡品,希望您满意。”
“哦?受了你的贡品,我就不能从里尔过境?”留里克已经猜到一切,他早就对博杜安撤军之际疯狂掳走人口的行为诟病,果不其然博杜安是柔软的家伙,其麾下士兵也是能屈能伸,而且异想天开得以为一车物资就能劝说罗斯军绕道。
留里克不屑闻讯百夫长的名字,他随即下令部下把马车包围起来,那些意欲逃跑的家伙也都第一时间被抓获。
见状,后方的城门又麻利的关闭了。
留里克生擒里尔的百夫长,当后者以为自己会被谋害,结果他和他的人只是被缴械,并没有被绳捆索绑。
不久,吃了一些干粮压压惊的百夫长被一把推到草地,留里克带着一批战士气势汹汹走来,然后继续俯视道:“现在我们可以再谈谈了。”
罗斯军一直需要一位靠谱向导,反正现在已经深入弗兰德斯,俘虏一个对方军官问问,很多事情都能解决。
完全不需要吓唬,一位主动保持善意的军官巴不得见到罗斯王说明一切,只见百夫长说了很多,唯独拒绝一件事——打开城门让大军过境。
“哼!难道附近就没有其他桥梁?”菲斯克很不耐烦。
菲斯克只是抱怨,其他队长干脆打算沿着河流四处找找,万一找到小桥也好,总好过赖在河畔无所事事。
留里克获悉,百夫长已经命令信使火速赶往根特,既然博杜安就在根特居住,他获悉消息还能坚决封闭交通,那就是自寻死路。
于是骑兵军团就在里尔城外驻扎,下马的战士解除大部分防备,牵着马匹就地啃草,罢了再牵到河畔饮水。他们就地伐木点燃大量篝火,考虑到守军兵力稀少,惯常的篝火疑兵战术也不做了。
冷静下来的罗斯军释放了初百夫长外全部随从,那些家伙连滚带爬到了城头,最后顺着抛下的缆绳被守军拉了上去。
罗斯军就地扎营了,百夫长成了客人。靠着军官的一张巧嘴,留里克获悉了很多关于里尔城的传说,也意识到为何它是一座有城墙的要塞。
原来,自罗马征服整个比利奇卡高卢后,道路开始建设,一批大大小小节点城市拔地而起。
里尔原本也不是这个名字。原来三百年前,当弗里斯人也发动属于他们的民族大迁移,很多首领带着部落民众从低地坐船去不列颠。
一位弗里斯首领遭遇袭击,战败者们被当地罗马高卢人俘虏,其中首领已有身孕的妻子被本地首领霸占。
孕妻诞下一男孩,孩子名叫莱德利尔斯,因是奴隶之子,所谓的养父并不待见这个便宜儿子。毕竟从发色来看,儿子的头发是金色的,很难让人信服那是自己的亲骨肉。
待男孩长大获悉自己的真实身份,索性组织一批流亡的弗里斯人发动反攻,莱德利尔斯杀死了杀父仇人掌握大权,里尔也就以他的名字而更名,连穿城过的小河也改成利斯河。
再去不列颠已经没有意义,二十年时间被俘的弗里斯人与本地高卢人已经混在一起,自那时起里尔城就有很多混血者,他们被蔑称为骡子,即马龙人,如今在弗兰德斯还是被北部人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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