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台库的天窗透进晨光,沈予乔看见自己手腕上的血痕,与剑穗的墨梅纹重叠,竟形成完整的“血契”图案。她终于明白,李偃飞藏起的何止是“墨梅十三式”,还有十三年前火场里,那个抱着幼童跪了整夜的书生,那个将自己的胎记纹成墨梅的捕快,那个在停尸房偷偷为她磨亮验尸银簪的人。
“沈姑娘!”库门被撞开,刑部的赵捕头举着火把冲进来,却在看见她手中的剑穗时愣住——那是只有寒门书院首席弟子才有的信物。沈予乔站起身,将染血的墨锭按在他掌心:“去告诉陛下,周明礼的炸药在钟楼,而真正的证据,在每一个寒门士子的笔尖上。”
她转身走向密道,剑穗在腰间晃出细碎的光。身后,陈修远的声音渐渐模糊:“小满之日的钟声,不是丧钟,是寒门士子的晨钟……”当她重新爬进钟楼废墟时,晨光正穿过坍塌的穹顶,照在李偃飞躺着的瓦砾堆上。
对方的制服已被血浸透,左胸的墨梅胎记却格外鲜艳,像朵在硝烟中绽放的花。沈予乔跪下来,发现她右眼还闭着,却在指尖触到脉搏时,听见低哑的调侃:“沈仵作,你现在的样子,比验尸时还狼狈。”
“砚秋!”沈予乔抱住她,发现后背的伤口深可见骨,却没有致命伤——李偃飞用炸药的气浪卸力,将张书恒的尸体垫在身下,自己躲进了钟摆的阴影里。“你吓死我了。”她的眼泪滴在对方脸上,却被血手抹掉。
李偃飞睁开右眼,映着她红肿的眼睛:“我听见你说喜欢我了。”她扯动嘴角,疼得吸气,“在停尸房第一次见你,你穿着素白襦裙,蹲在尸体旁用银针丈量伤口,阳光从百叶窗漏进来,照得你像幅会动的墨画。我就想,这辈子要是能和这样的人并肩,就算死在火场里也值了。”
沈予乔突然吻住她的唇,咸涩的血味混着硝烟,却比任何蜜饯都甜。李偃飞的手僵了一瞬,随即扣住她的后颈,剑穗上的银针划破两人掌心,血珠滴在瓦砾上,与砖缝里的硫磺粉混在一起,像朵永不熄灭的墨梅。
钟楼外,传来三司衙役的集结声。沈予乔扶着李偃飞站起来,看见对方胸前的胎记与自己掌心的血痕相印,突然想起梅先生地窖里的星图——第七朵墨梅的位置,此刻正被两人的影子填满。远处,贡院的飞檐在晨雾中若隐若现,那是寒门士子握笔的战场,也是她们用鲜血契定的未来。
“等案子结了,我们去城南旧书院吧。”李偃飞倚着她的肩,看着晨光中的断墙,“我想在梅先生的墓前,把你的手交给陈修远——他当年答应过你父亲,要护你长大。”沈予乔笑了,指尖抚过对方左眼的血痂:“先说好,以后查案不许再用龟息术骗我,也不许……”
“也不许再让你冒险。”李偃飞接过话,剑穗轻轻缠住两人交握的手,“从你在钟楼说喜欢我的时候起,我的命就不再是捕快的命,而是沈予乔的砚秋。”
晨钟再次响起,这次没有爆炸,只有清越的钟声掠过贡院的琉璃瓦。沈予乔看着李偃飞眼中倒映的自己,终于明白,所谓的血契,从来不是刻在皮肤上的印记,而是两个灵魂在墨香与硝烟中,终于找到彼此的重量。而前方的路,无论多艰险,只要并肩握笔,就永远有刺破黑暗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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