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医生等会儿再说的是一位名叫陈井纯的老干部的遭遇。
老医生听陈井纯说按他的实际工作年限,应当属于离休的对象,却因为上级的不公正处理,变成了退休。为此他不服,来请向河渠帮他写申请书。老医生说陈井纯为革命吃的苦确实不小,因为他参加地下党并进行地下武装斗争,曾被烧毁房屋,老婆孩子也差点送命。参加工作年代确实很早,大概不比戴志雄晚。为什么够不上离休,他说不清,估计老头还会来找。果然第二天一早,向河渠刚起床,陈井纯就来了。
陈井纯,向河渠早就认识,他是陈正华的父亲。陈正华多年来一直为农机站行船装货,向河渠在农机站当保管员时两人成了朋友。估计老头也是受了儿子的启发才来找的。
陈井纯搞地下武装斗争时,为逃避敌人的追捕,和当时身为国军大队长的夫人邵正和搭上了关系,有时就躲在她家里。国军大队长李长忠做梦也不会想到区乡公所要抓的共匪竟然躲在他的家里。李长忠被镇压后,两人屡有来往,陈正华的母亲一死,两人便明尔公之地成了夫妻,听说已领了结婚证。双双离家在三级河南搭了间棚屋,打打鱼,靠着几十元的退休工资,无需种田,到也自得其乐。
陈井纯之所以本该离休变成退休,就在于工龄计算的起始时间。按相关政策规定,工龄计算应是连续工作年限,若中间脱节,不可以相加计算。陈井纯偏偏中间脱节半年多,这一来就把出生入死的那一段历史化为乌有。而脱节的这一段又偏偏是陈井纯义愤填膺、痛心疾首的往事。难怪他多少年来不停顿地申诉,可又一直归于无用。
陈正华认为老爸是说理没有说在点子上。向河渠能够说理说在点子上,将县里已下达的缴钱记工和顾荣华被清洗的两份文件驳得归于无效。老爸只有找他才有用,于是老头就找来了。
陈井纯将那段经历详详细细地讲给向河渠听,也激起了他的义愤,毅然决定为老人撰写申诉书。他请老人重述了那段历史和历年来申诉的经历,然后花半天的时间为老人撰写了下面这份申诉书。申诉书是写给临江县委的,事由是:为纠正所谓自动脱党错案事。向河渠依据陈井纯所叙述的记录整理后写道:
“1957年4月23日中共临江县机关委员会对我所作自动脱党的结论,系一起错案。现申诉如下:
我从未自动脱党。结论说:‘1950年陈同志任沿江区委副组织科长时,不服从组织调动,自动脱党。’此结论是错误的。
先从‘不服从组织调动’说起。是的,区委调我离职去党校学习,我确实没有服从。但得弄清为什么不服从?此前沿江区发生一起严重贪污公粮事件,嫌疑人匡XX是区委书记陈X的亲戚。据群众反映此案与陈X有牵连。我力主查清此案,陈X却千方百计企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先是借口研究拖而不办,后又授意缩小影响。由于我的坚持,案子只得往下查。
陈X见我不顺从他的意见,居然作出免我职务的决定,上报县委,被剥回,于是调我离职去学校学习。我反对离岗学习,指出:我刚从党校学习回来,需要再学也得等贪污案查清后再去,不然对不起揭发此案的同志。陈X见我不肯去党校学习,便将此案另行交给别人,将我搁起来,不让我参与其事。我去县委申诉,有关同志只抱息事宁人的态度,不支持我查案,我坚持不查清此案不离开区委。
同一份结论中既承认我对敌斗争积极勇敢,又怎能将我坚持跟坏人坏事作斗争与不服从组织调动混为一谈呢?尽管这场斗争因涉及领导本身而没能将案子查下去,没将案子查下去并不能证明我坚持不走是错误的。
其次‘自动脱党’的结论更是错上加错。第一,六个月没过组织生活是陈X把持的区委造成的。组织生活不是天天举行的,是组织通知党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六个月内区委哪一次通知过我过组织生活而我接通知没有去?在我被搁置的时期内,虽然没法过组织生活,但仍月月缴党费,日日盼望领导主持正义,我没有一天脱离党。第七个月陈X吩咐组织委员司甫不再收我的党费,理由是六个月没过组织生活。是的,六个月没过组织生活。可组织不通知,我到哪儿过组织生活去?第七个月党费被拒收,我就赶到县委申诉。县委有关同志又是和稀泥,一方面将我调离沿江区到县农林科工作,一方面劝我同意重新入党。调动工作我没法反对,重新入党的意见我难以接受,于是就不断地进行申诉,直到如今。
第二,‘自动脱党’从情理上说不通。什么叫‘自动脱党’?顾名思义就是自己主动脱离党组织。结论所指的自动脱党期是五零年八月至五一年二月。既然是自动脱党,为什么还在这七个月中月月主动缴党费,只有第七个月被拒收才没缴成,而在被拒收的当月就赶往县委申诉?仅凭这一点就说明不是我自己主动脱党,而是有人在阴谋逼我脱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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