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她却进了一间运动服店。
我不解。
没必要在这样一个小县城买衣服的,而且她也不缺这一套衣服穿。
但我不便问。
跟着她往里走,她在男装前站着,拿了一套运动衣递给我:“试试吧。”
我一愣,“我不需要。”
“我送你的,我觉得你在家更适合穿运动服。”她句句没提昨天那裤子裂开的事,却又字字都透露着我昨天的尴尬。
“要买我自己会买,不用你给我买,一件衣服而已……”
“就当是送给你的离别礼吧。”她眼里竟然有几分失落,“衣服就是快消品,很快就会穿旧了,也没有纪念价值,我觉得挺好的。”
原来,她送我衣服,是想让我想念她,但又不想让我挂念她太久。
我陡然想到我上次买的项链。
听她这样一说,我更不敢送给她了,如果说衣服是快消品,那那条项链就是妥妥的纪念品了。
送给了她,会不会让她误会,要让她永远记得我?
其实她不知道,就算她什么也不送,也是我这辈子忘不了的人。
就算以后沈清宁跟我结了婚,有了娃,那娃又开枝散叶,我南天也不会忘了,曾经有个叫冷西的女人。
我爱过她。
我终于对自己说出来了。
我爱她。
可她不知道。
她拿着衣服的手倔强的没有收回去,“给个面子行不行?”
我接了过来,看了尺码,试也没试,“能穿,就这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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