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的第一场雪来得比往年早。
细碎的雪花在十一月底的寒风中打着旋,落在唐荣天律师事务所的落地窗上,很快融化成水痕,蜿蜒流下。办公室里暖气开得很足,唐荣天却依然穿着笔挺的西装,领带打得一丝不苟。他面前的办公桌上,文件堆得整整齐齐,像等待检阅的士兵。
最上面是一份蓝色封面的起诉状,封面上“江城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几个宋体字肃穆沉重。
方旭坐在对面的椅子上,手里端着一杯热茶,却没有喝。他的目光落在窗外纷飞的雪花上,有些出神。
“方先生,”唐荣天开口,声音打断了方旭的思绪,“所有证据材料都已经整理完毕。这是检察院的起诉状副本,您看一下。”
方旭接过那份厚厚的文件。翻开第一页,是格式化的起诉书抬头,然后是被害人信息——他的名字,方筱云的名字,后面跟着“系父女关系”几个字。再往下,是被告人信息:秦思思,女,三十四岁……
他的手指在那行字上停留了片刻,然后继续翻动。
起诉书正文部分写得简明扼要,但每一个字都透着法律的重量。它陈述了秦思思在十一月三日上午九时许,携带美工刀、喷漆等工具,潜入方旭居住的小区地下停车场,将其奥迪轿车划伤并喷涂侮辱性文字;随后又攀爬至十二楼,用砖块砸碎方旭家客厅窗户玻璃,造成财产损失共计五万八千元。
事实陈述后面,附着证据目录。长长的一列,包括但不限于:
1. 小区监控录像及截图,清晰记录秦思思作案全过程;
2. 江城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财产损失价格鉴定结论书》,鉴定损失价值五万八千元;
3. 现场勘验笔录、照片,提取的指纹与秦思思指纹比对一致的鉴定意见;
4. 秦思思在公安机关的供述笔录,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5. 方旭的陈述、证人证言……
6. 秦思思此前因寻衅滋事被行政处罚的决定书,证明其有前科。
方旭一页页翻看,翻到最后,是检察院的起诉意见:“被告人秦思思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落款处,盖着鲜红的公章。
“她认罪了?”方旭合上起诉书,问道。
“在侦查阶段认了。”唐荣天点点头,“但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她又翻供过一次,说当时精神恍惚,记不清了。不过有监控视频和指纹这些客观证据,翻供不影响定罪。”
方旭沉默了一会儿:“那她现在的态度呢?”
“又认了。”唐荣天说,“可能是辩护律师做了工作,告诉她翻供只会让情况更糟。她现在承认全部事实,但希望争取从轻处罚。”
“怎么从轻?”
“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这是最重要的从轻情节。”唐荣天看着方旭,“当然,我知道您的态度。”
方旭没有接话,转而问:“开庭时间定了吗?”
“还没有,但快了。”唐荣天从抽屉里拿出一份文件,“这是您作为被害人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要求秦思思赔偿车辆维修费四万八千元、窗户修复费一万元,合计五万八千元。您看一下,没问题的话签字,我会一并提交法院。”
方旭接过起诉状,这次看得很快。经济损失的明细列得很清楚,每一项都有发票或鉴定报告作为依据。最后是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秦思思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五万八千元。
他拿起笔,在原告签名处写下自己的名字。笔迹很稳,没有犹豫。
签完字,唐荣天收起文件:“方先生,有件事需要提醒您。开庭的时候,您可能需要出庭作证。虽然大部分事实有客观证据,但有些细节,比如您发现现场时的情况、车辆和房屋对您和孩子的意义等,这些主观方面的陈述,还是需要您亲自向法庭说明。”
“我明白。”方旭说,“我会去。”
“另外,”唐荣天顿了顿,“筱云那边……虽然她是未成年人,按理说不需要出庭,但如果有必要,法官可能会考虑她的意见。当然,这要看具体情况,我们会尽力避免让孩子直接面对这些。”
方旭的脸色沉了沉:“我不想让筱云再和这件事有任何牵扯。”
“我理解。”唐荣天说,“我会在开庭前和法官沟通,说明孩子的状况。一般来说,法院会考虑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不会强制要求出庭。”
谈话结束,方旭起身离开。走到门口时,唐荣天叫住了他。
“方先生,”这位一向冷静的律师难得语气温和,“这件事很快就会有一个结果了。无论最终判决如何,对您和筱云来说,都意味着一个阶段的结束。”
方旭站在门口,背对着办公室,沉默了几秒。
“谢谢,唐律师。”他说,然后推门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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