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子从提纲中抽出一份已经翻到折角的法律复印件,举到与视线齐平的位置,一字一句清晰念出,“《行政程序法》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行政机关在发放涉及第三人重大利益的许可证时,必须在许可证正式发放前进行利益关系人的公开听证。
请注意——不是‘可以在发放后补充听证’,是‘必须在发放前’。
我这里有一份从港区区役所调取的文件归档记录——这份记录显示,老松町拆迁许可证所标注的‘听证日期’,比许可证正式发放日期晚了一天。”
她把那份记录复印件用双手举起展示给五位委员看,然后转身对着田边的方向,语调平稳,但音色比之前更清更脆,每个字都像钉子一样钉在会议桌上。
“这意味着开发商在拿到许可证的那一天,法律规定的听证还没有开。
田边律师,您刚才反复强调‘程序合法’。
现在我问您——程序上连听证的日期都晚于许可证发放日期,您能告诉我这个法条是替谁执行的吗。”
田边沉默了好一阵。
他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从另一只文件夹里抽出一份补充说明。
“关于听证日期的问题,开发商已经在事后向区役所提交了补充听证说明,区役所也已接受并归档。
这在整个城市规划审批程序中并不罕见——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在实务操作层面,事后补正听证并不是个例,而是一直以来都存在的行政惯例。
惯例不等于违法。”
“您刚才说这是‘行政惯例’。
我同意——在实务中,事后补正听证确实时有发生。
但《行政程序法》第十四条第二项是强制性规定,不是选择性条款。
行政法上有一个基本原则:强制性规定优于行政惯例。
当两者发生冲突时,以法条为准。
这条原则不需要我在这里多作解释——每一位法学部一年级的新生都应该在课堂上学过。
区役所可以接受开发商的补充说明,但这并不能改变许可证在发放那一刻已经违法的事实。
违法在前,补正在后,补正不能使违法变成合法。”
她说完这句话,把发言提纲翻到最后一页。
她低头看了一眼,然后抬起头,目光不再对着田边,也不再对着五位委员,而是转向听众席最前排那些老松町居民。
她看到了松田静子手里那只缺了角的茶杯,看到了面包店老板娘袖口上还沾着的面粉,看到了五金店老板把那件深蓝色西装的袖口标签悄悄折进去藏起来的动作。
“最后,我想说几句法律条款以外的话。”
她把发言稿放在发言台上,双手交叠压住稿纸,“今天我们在这里讨论的,是程序、是法条、是附件编号和公章日期。
但老松町的居民不是附件里的编号,他们的房子不是表格里的数字。
田边律师刚才说开发商愿意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与居民沟通——但松田静子女士家的水管被人从外面锯断了三次,电表被钳子剪断了两次,窗户被震碎了好几扇。
她丈夫的遗像从墙上摔下来摔碎了镜框,后来有人往她门缝里塞了一束花,花上系着彩带,贺卡上写‘祝您搬家愉快’。
田边律师,这些事发生在贵公司负责开发的项目区域内,请问这些行为是不是也属于贵公司所谓的‘合法合规框架’。”
田边没有回答。
他低下头,用手指把面前那份文件夹的边角轻轻卷了一下。
五位委员开始低声交头接耳。
听众席上传来断断续续的抽泣声——面包店老板娘已经用手帕捂着嘴,把脸埋在花店老板娘肩上。
五金店老板没有哭,但他把那块叠得整整齐齐放在膝盖上的手帕握得很紧,指节发白。
主席敲了一下法槌,要求书记员把所有文件整理归档,然后当众宣布听证会裁决结果。
老松町拆迁许可证的独立审查从今天起正式启动,开发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有审批文件的原件以供核验,在此期间不得对任何尚未签约的居民住宅进行强制拆除或任何形式的骚扰。
主席说“独立审查”这四个字时田边的眼镜沿鼻梁往下滑了一点,他没有伸手推回去。
松田静子从座位上站起来。
她把手里那只缺了角的茶杯举在胸前,嘴唇翕动了好几下,终于把一句整话说出来:“谢谢玲子小姐。
我先生如果在天有灵,今天也会高兴的。”
她的声音很轻,但整个议事厅都听到了。
玲子从发言台上走下来,走到松田面前,弯下腰,用双手握住松田的手,把那只粗陶茶杯和她那双被冷水浸泡了几十年的手指一起轻轻合在自己掌心里。
她没有说话,只是笑了笑,那个笑容和很多年前她在京都老宅里蹲在花丛旁边问管家“这枝要不要剪”时一样轻一样柔。
龙崎真坐在听众席最后一排靠走道的位置。
他今天穿了一件深灰色衬衫,袖口挽到手肘,左小臂上那道被霰弹钢珠擦出来的伤疤已经结了痂,从手腕往上延伸出一道很浅的暗红色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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