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抬起头,泪眼模糊地看着他。
“你们全家,”他蹲下来,和我平视,“在2019年6月2日就已经全部失踪了。你的报警记录、你妻子的失踪档案、你儿子的户籍信息,全都停在2019年。这六年来,没有任何关于你们的新的记录。没有任何人见过你们。没有任何电话、任何转账、任何社交媒体的登录记录。”
“不可能,”我说,“我今天早上还在家,我开车来的,我——”
“你的车呢?”
我的车。我的车停在青龙山停车场。我张着嘴,手停在半空中。
“你从山里出来的时候,拦了一辆小货车到的派出所,”民警说,“那辆货车的车牌号你还记得吗?司机长什么样?他开的什么颜色的车?”
我记得。蓝色的货车。司机是个四十岁左右的男人,圆脸,留着小胡子,右手虎口有一个纹身。我记得很清楚。但我一低头,看见自己空空的双手,那个司机没有给我名片,没有留电话,甚至没有跟我说一句话。他停下车,打开车门,我爬上去,他把我送到派出所门口。从始至终,他一个字都没说过。
我甚至不确定他有没有转过头来看过我。
我甚至不确定他是不是一个活着的人。
民警把一个档案袋推到我面前。封面上印着“青龙山失踪人员档案”几个字,下面是一排编号:Q-001。封面上贴着一张我的照片,是我三年前换身份证时拍的那种标准照,头发理得很短,表情端正,嘴角微微上扬。
2019年拍摄的。
“你确定现在是哪一年?”民警问这个问题的时候,他的眼睛一直盯着我的脸,像一个医生在观察病人的症状。
我打开手机。碎掉的屏幕上,日期显示:2026年6月3日。
14:27。
6月3日。我进山的那一天,是6月2日。我在山里只待了一天一夜。但手机上显示的,是6月3日。
6月3日。
民警看我没有回答,又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纸,那张纸已经泛黄了,边角卷曲,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字。他指着最上面一行,说:“这是2019年6月2日当晚的接警记录。报警人是你岳母。”
我接过那张纸。纸上的字迹有些模糊了,但内容清清楚楚。
“报警人周某某称,其女儿林潇潇、女婿陈默、外孙陈小杰于6月2日上午前往青龙山游玩,至今未归。当日青龙山区域发生强雷暴天气。警方已启动搜救程序。”
“那之后呢?”我的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的。
“之后的两年内,累计搜救超过一千人次,动用了警犬、无人机、热成像仪,覆盖了青龙山百分之八十的区域。什么都没找到。”民警停顿了一下,“不是没找到人,是没找到任何痕迹。你们的车停在停车场,车钥匙在车上,手机在车里,钱包在车里。甚至连你们进山的脚印都没找到。那场暴雨把一切都冲干净了。”
“但我们今天找到了你,”他又看了一眼我的脸,目光在我右眼的眼角停了一下,“陈先生,你今年多大?”
“三十四。”
“你看起来像五十。”
我站起来,走到走廊尽头的卫生间。镜子里的那张脸让我后退了一步。那个人头发花白,面容枯槁,眼眶深陷,颧骨高高地凸出来。右眼的眼角有一道疤,不是新的,是那种已经完全愈合、边缘光滑的陈旧性疤痕。我抬手摸了摸那道疤,指尖触到的皮肤是平整的,像一块被熨斗烫过的布。
这道疤是什么时候留下的?
我不知道。
我看着镜子里那个人,看着他那双灰蒙蒙的眼睛。那双眼睛像两个深不见底的窟窿,里面什么都没有,没有光,没有情绪,没有记忆。只有一种东西——恐惧。
纯粹的、原始的、动物性的恐惧。
我突然明白了什么。我转身冲回值班室,冲民警喊了一句我自己都没听清的话。那个喊声太大了,震得我自己的耳膜嗡嗡作响。民警从椅子上弹起来,手已经按在了腰间的对讲机上。
“我要上山,”我说,声音沙哑得像砂纸在玻璃上摩擦,“他们还在上面。”
他没有拦我。
搜救队是下午三点集结完毕的。总共有两百多人,有专业的消防队员,有志愿者,有从邻市调来的搜救犬。领头的是一个姓叶的警长,三十五六岁,长脸,薄嘴唇,说话的时候喜欢微微眯着眼睛,像一只正在打量猎物的鹰。
我后来才知道他叫叶尘。
叶尘没有问我太多问题。他只是让我坐在搜救指挥部的帐篷里,盯着那张铺在折叠桌上的青龙山地形图,让我用红笔圈出我认为可能的位置。我盯着那张地图看了十分钟,然后把红笔放下来。
“我不记得了。”
这是最可怕的部分。我在那座山里待了一天一夜,我走过每一条路,每一条岔道,我甚至在一棵树下坐了一整夜。但我什么都想不起来了。我的记忆像一块被虫蛀过的木头,千疮百孔,只留下一些支离破碎的碎片——一道闪电,一双放大的瞳孔,一声撕裂喉咙的尖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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